为深入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促进社会质量共治,推进建设质量强国,按照《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国办发〔2014〕18号)的部署,8月1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共中央宣传部等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14〕432号),定于今年9月开展全国“质量月”活动,活动的主题是:推动“三个转变”,建设质量强国。
通知要求,为了推动“质量月”活动的顺利开展,各地主办部门、各行业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要结合自身实际,明确活动目标,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确保“质量月”活动的顺利开展。要发挥企业“质量月”活动主力军作用,推动企业切实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提升质量竞争力。要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将活动重心下移,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并从群众需要出发,为群众办实事,让人民群众享受“质量月”的成果,使“质量月”活动更加深入人心。要创新形式,组织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互动参与的活动。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质量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利用“质量月”活动平台,广泛动员,集中力量,开展攻关,在重点质量问题上实现突破,提高“质量月”活动实效。要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要广泛动员,推动城市、园区、社会组织等积极开展“质量月”活动。要加强策划,把“质量月”活动办成推动质量工作、展示质量发展成果的平台,把“质量月”活动办出声势,办出特色,办成品牌。要积极支持相关媒体对
“质量月”活动进行广泛宣传。
据了解,今年“质量月”期间,质检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北京举办中国质量大会,围绕质量发展开展深入研讨,让决策层更加重视质量,让全社会更加关注质量,打造出中国质量大会的品牌。有关部门还将集中开展质量整治活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肉制品监督抽检。以建材、汽车及其配件、汽柴油、儿童用品等消费品为重点产品开展“质检利剑”专项行动。开展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组织开展铁路运输设备、铁路工程质量专项检查。以治理雾霾为重点,实施百项能效标准工程,开展重点行业能源计量和能耗限额标准工作监督检查。以驰名商标、涉外商标、中华老字号、地理标志等为重点,严厉打击侵权行为。严厉查处利用网络、电视购物等渠道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查处一批质量违法案件,公布一批“质检利剑”行动典型案件,曝光一批黑名单,整治一批质量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严厉打击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提高质量安全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