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范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工作,工商总局对《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号)进行了修订,起草了《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登陆国家工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ic.gov.cn),通过首页右侧“规章草案征求意见”栏提出意见。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邮编:100055)。
4.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gssb@saic.gov.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13日。
工商总局
2014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