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年来部分不法经营者利用“会议营销”的形式,夸大保健食品功效宣传,混淆保健食品与药品的概念,欺诈高价推销保健食品的情况,江西省将加大违法从事保健食品会议营销行为的打击力度,要求举办保健食品会议营销不得现货销售保健食品,未取得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合法资质的不得举办“会销”。
不得宣称产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
我省要求,通过会议营销形式宣传的保健食品,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生产许可证,产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不得出现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而声称特定保健功能;未取得保健食品生产许可或假冒保健食品生产许可;保健食品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来源不明;虚构保健食品监制、出品、推荐单位信息;在保健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中夸大功能范围,进行虚假宣传;在保健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中宣称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在保健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中使用与产品无关的原料图案,暗示产品中含有未获批准的名贵原料等情形。
不得以医务人员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按照要求,通过会议营销形式宣传保健食品时,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通过传单、海报等发布广告时,应取得合法、有效的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不得出现擅自变更或者篡改经审查批准的保健食品广告内容进行虚假宣传;在保健食品广告、现场宣传中夸大功能范围,进行虚假宣传;在保健食品广告、现场宣传中明示或暗示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利用国家机关、医疗单位、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和形象,或者以专家、医务人员和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通过虚构或混淆保健食品原料,导致销售的保健食品价格明显超过市场上同类产品价格等情形。
重大违规的举办者和品种纳入“黑名单”
我省要求出租宾馆、酒店、电影院、体育馆以及其他会议场地用于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的,出租方应当查验并留存会销举办方的合法证照、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我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加强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的监管,把有重大违规行为的保健食品会议营销举办者、品种纳入“黑名单”。对会议营销涉及的保健食品,出现假冒伪劣、未经许可或质量问题,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对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保健食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由工商部门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推荐阅读: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的通知
推荐阅读: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