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天举办的2014(第五届)中国食品安全高层对话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司副司长申敬旺在大会上表示,目前我国正处于食品安全事故高发期,需要更加注重提高公众食品安全,加大风险沟通和科普工作。 申敬旺表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建立以来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加快法律法规的修订,围绕与群众相关的重点品种、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食品安全形势呈现出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 他表示,经济社会转型阶段食品安全风险高发、矛盾凸显的特征仍然明显,还存在一些制约食品安全根本好转的瓶颈障碍。需要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汇总通报了2014年第2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情况。在本期违法广告汇总期间,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发布《违法广告公告》方式,通报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药品违法广告67460条次、医疗器械违法广告9696条次、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共8229条次。2个药品广告因严重篡改审批内容进行违法宣传被撤销广告批准文号。对违法广告涉及产品采取了84次暂停销售、限期整改措施。总局对10个违法情节严重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汇总通报,分别为: 1.哈尔滨市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第61期《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提示关注口服何首乌及其成方制剂可能有引起肝损伤的风险。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数据库陆续收到口服何首乌及其成方制剂导致肝损伤的病例报告,经对相关病例进行分析并结合有关文献报道综合评价,认为口服何首乌及其成方制剂与肝损伤发生有一定相关性。何首乌分生何首乌和制何首乌。病例报告情况表明,制何首乌的肝损伤风险低于生何首乌。目前,未收集到外用何首乌致肝损伤病例报告。 何首乌为常用中药材,在医疗和保健中使用广泛。口服何首乌及其成方制剂引起的肝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的最新规定,2014年9月1日后生产的含何首乌保健食品,标签标识中不适宜人群增加肝功能不全者、肝病家族史者,注意事项增加本品含何首乌,不宜长期超量服用,避免与肝毒性药物同时使用,注意监测肝功能。 记者15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获悉,根据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结果,今后保健食品中生何首乌每日用量不得超过1.5g,制何首乌每日用量不得超过3.0g,此前批准超过此用量的产品,下调至此规定用量;保健功能包括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的产品,应取消该保健功能或者配方中去除何首乌。对研究表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结果,为加强含何首乌保健食品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食用安全,总局与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有关专家对何首乌作为保健食品原料问题进行了反复研究论证,并正在组织进一步开展系统安全性评价。结合当前保健食品监管实际,为防范安全风险,现将加强含何首乌保健食品监管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保健食品中生何首乌每日用量不得超过1.5g,制何首乌每日用量不得超过3.0g,此前批准超过此用量的产
很多人会在早上花一个多小时来穿衣打扮,却挤不出十分钟来好好的吃顿早餐。早餐要吃的好是众所周知的俗语,它摄取的能量占人一天所需要能量的近三分之一,而早餐如果草草了事,身体所缺的营养很难在之后两餐当中补回来,怎么样的早餐才是营养的呢? 最近,在一些营养师的倡导下,许多网友们也开始在花心思在早餐上,纷纷在微博上晒出自己的营养早餐。其实,一顿营养的早餐应该是低热能、营养均衡的,其中碳水化合物、维生素、矿物质、蛋白质、脂肪和水一样都不能少。 营养早餐的四大要素分别包括富含碳水化合物的谷类;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健康也越来越重视,养生保健的需求也愈发强烈。祖国的传统医学里,有许多关于养生保健的论述,散发着中华民族特有的历史文化传承。每年到了夏天,冬病夏治做为我国中医特色的疗法,都会受到很多人的追捧。 冬病夏治是指对于一些在冬季容易发生或加重的疾病,在夏季给予针对性的治疗,提高机体的抗病能力,从而使冬季易发生或加重的病症减轻或消失,是中医学天人合一的整体观和未病先防的疾病预防观的具体运用。常用的治疗方法包括穴位帖敷、针刺、药物内服等,通过在夏季自然界阳气最旺盛的
食品安全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我国食品行业的非常重要的法律。它是广大食品行业企业及其从业者、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都需要遵守的行业法规,涵盖了从食品原料加工、生产、封装、运输、贮存、销售等各个方面来约束和规范食品行业。 《食品安全法》是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制定的。在我国,国家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早在1995年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在此基础上,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是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为
据美国食品安全新闻网消息,7月1日联合国两大组织发布报告,对全球十大食源性寄生虫进行了排序,其中猪肉绦虫居首。 此份题为《食源性寄生虫风险管理多标准排序》的报告针对食源性寄生虫进行了评估和分析, 以患病率、寄生虫分布及其给经济带来的影响为依据,所列举十大对全球危害最大的食源性寄生虫包括寄生于猪肉的猪带绦虫、寄生于生鲜产品的细粒棘球绦虫和多房棘球绦虫,以及寄生于小反刍动物肉、猪肉、牛肉、野味等红肉及内脏的刚地弓形虫。 报道称,在美国食源性寄生虫不如大肠杆菌、沙门氏菌等病菌获得的关注度高。然而寄生虫每年
所谓人无我有,个性化的服务方式从来都是企业或者产品深受人们挚爱的原因。个性化定制,是现代管理学所倡导的的经营模式,也是在行业中取胜的关键点。健康行业自然也不例外。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与健康意识的上升,健康领域逐渐进入人们的视线。目前的行业现状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巨大潜力,而众多企业加入到健康领域的发展当中来,就更体现出行业内个性化服务的重要与可贵。 近年来,可穿戴设备在健康领域试水,吸引了许多公众的目光。例如手环、腕带等智能设备,把科技元素与平时穿戴饰品相结合,用来监测血压、血
国家工商总局7月7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上半年,市场秩序总体平稳,市场秩序系统性风险和区域性风险得到有效防范;消费维权形势总体向好,服务消费投诉快速增长。 1月至6月,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案件28.22万件,比上年同期减少18.4万件,下降39.48%;案件总值48.55亿元,同比下降24.87%;罚没金额27.74亿元,同比增长16.01%。移送司法机关案件441件,同比下降37.8%。 (一)无照经营案件数量最多,同比降幅最大。 查处无照经营案件10.76万件,同比
备受关注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近日正面向公众征求意见,这一被称为史上最严的修订草案一出,便引发群众热议。 食品安全领域的立法,不管多严厉都不为过,因为这涉及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可是一些网民和媒体却从保护生产不合格产品小商贩的角度,声称不能光看消费者一方的诉求,甚至提出食安法是不是处罚越重越好的命题,让人颇感意外。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大于天。先污染后治理的亏,我们在环境保护领域早已领教,且现在还在为当时的企业环保低准入门槛埋单,食品安全领域岂能重走老路? 近年来,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事件
近期,我国主流电商平台上多家店铺销售一种标称为韩国cj公司生产的肯迪醒饮料,多数产品没有中文标识标签和说明书,或自行加贴未经审批的中文标签,同时夸大宣称具有解酒提神、缓解头痛等功效。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进口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这些产品未经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审批,来源不清,可能属于假冒产品,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在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购买或使用此类食品,以免上当受骗,给身体健康和财产造成损失。如发现销售
农民自销食品,怎么管理?网购食品的安全,如何保障?转基因食品该不该明确标示?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平台,应该如何建设? 为了让百姓吃上放心食品,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尽可能地考虑到食品安全的新情况、新特点,以求作出全面细致的规定。 那么,草案规定是否合理?还存在哪些不足?对此,本报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学者。 农民自销不需要取得许可,但同样要有监管 如今,餐桌上的食物从何而来?有人喜欢从超市购买,认为这里的食物更放心;有人选择从农贸市场购买,认为这里的食物更新鲜;有人倾向于
刚刚闭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审议。该修订草案正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而此次《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一大亮点在于:首次提出对保健食品实行备案制。 《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第六十六条明确指出:使用新原料的保健食品和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但是,对成品及其原料的安全性和保健功能可以通过国家标准、规范等通用要求进行评价的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实行备案管理,具体目录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其他保健食品由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