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天(9月30日)零时开始,长兴县药品销售将执行新一轮谈判成交价格,部分医疗服务价格也同步调整。
作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国家级示范县,长兴县按照“控总量、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医改路径,今年6月,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牵头,顺利完成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工作。通过全县联合带量采购、集中谈判,以量换价降低药品采购价格。
在这一轮药品集中采购中,全县药品纳入谈判总金额占到2016年使用量的89%,采购品种690个,最终入围552个品种、1057个品规,其中续用产品占65%,新入围产品占35%,平均单价降幅达11.89%,与2016年使用量静态测算,全年预计减少4500余万元。
浙医二院长兴院区(长兴县人民医院)药剂科科长卢洪慧表示,在新一轮药价实施中,我院共有437种西药、44种中成药下调价格,比如,降血压的常见药“缬沙坦分散片”下调13.25元/盒、“施慧达”下调7.61元/盒,降血糖药“瑞彤”下调3.16元/盒,常用消炎药“伏乐新”下调4.16元/盒,一款名为“鸦胆子软胶囊”的抗癌药下调幅度更是高达37.7元/盒……
大批量降低药品价格,为适当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腾出空间。择一事,终一生。医疗卫生行业具有入职门槛高、培养周期长、劳动强度大、需终身学习等特点,适当提高诊查费、护理费,是对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一种体现。
1.门诊诊查费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普通和专家每人上调5元,急诊每人上调9元,即:普通门诊诊查费调整为15元/人·次,急诊诊查费调整为20元/人·次,专家诊查费中,副高职称调整为19元/人·次,正高职称调整为21元/人·次。
2.住院诊查费在现行标准基础上上调10元,即调整为25元/人·日。
3.等级护理费在现行标准基础上上调6元,即调整为26元/人·日。
上述三项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按照2016年服务量静态测算,年度预计增加1700余万元。
“一降一升”调出合理结构,在体现医务人员价值的同时,省出来的2800万元,就是送给患者的“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