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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起杭州居委会或村委会将不再开具居民死亡证明

2017-08-18 来源:浙江在线
 近日,杭州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2016年1月1日起,杭州市的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将不再开具居民死亡证明了。

  新规定与以往最大的区别在于:火化的凭证发生了变化。民政殡葬部门以后将凭《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的第四联或公安司法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办理殡葬手续;而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将不再开具居民死亡证明。

  那么,杭州的老百姓以后该如何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呢?

  具体要根据居民死亡场所不同以及是否经过120急救,有所不同。

  一、在医疗卫生机构或者是来医院途中死亡者:由负责救治的执业医师及时、准确、完整地填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二、在家中、养老服务机构或其他场所死亡者:

  第1种情况:经120急救途径:

  ① 救治无效死亡者由120急救医生负责填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② 送医院者由接诊医师负责填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③ 接诊时已死亡者由120急救医生负责填写《居民死亡调查表》,本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街道)卫生院负责调查的执业(助理)医师,根据死亡申报材料〔包括被调查者有效身份证件、死者身份证和/或户口薄、生前病史卡、居民死亡调查表(由本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街道)卫生院或120急救中心提供)〕调查询问结果,进行死因推断后填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第2种情况:未经120急救途径:

  ① 正常死亡者由本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街道)卫生院负责调查的执业(助理)医师根据死亡申报材料调查询问结果,进行死因推断后填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② 非正常死亡者由公安司法部门按照现行规定及程序办理。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是如何保存的?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共有四联,其中,第三联由死者家属保存;第一联是原始凭证,由出具单位保存;第二联、第四联分别由公安部门和民政部门保存。

  死者家属遗失《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该怎么办呢?

  可以向出具单位申请补发一次,申请人应为《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签字家属或委托人(最好能持有签字家属的书面委托书),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填写申请补发表(由各级医疗机构提供)后,可进行补办。

  补发办法:已办理户籍注销及殡葬手续的,仅补发第三联;未办理户籍注销及殡葬手续的,补发第二至第四联,并在第一联及补发联上注明“补发”及“补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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