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指出,家庭暴力受害人庇护救助工作对象是因遭受家庭暴力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处于无处居住等暂时生活困境,需要进行庇护救助的未成年人和寻求庇护救助的成年受害人。寻求庇护救助的妇女可携带需要其照料的未成年子女同时申请庇护。《意见》要求救助管理机构要将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未成年受害人安排在专门区域进行救助保护。对于年幼的未成年受害人,要安排专业社会工作者或专人予以陪护和精心照料,待其情绪稳定后可根据需要安排到爱心家庭寄养。对于遭受严重家庭暴力侵害的未成年人,民政部门或救助管理机构、妇联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撤销施暴人监护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
民政部相关负责人说,目前,全国有近400个城市依托救助管理机构设立了家庭暴力庇护中心。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以来,全国各救助管理机构庇护救助家庭暴力受害人5万人次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