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有关政策法规中明确规定:保健食品是食品的一种特殊类型,不是药品,不能替代药品治疗任何疾病,也不准宣传其治疗作用。有些保健食品可用于某些病人(包括癌症病人),起到一定的“扶正作用”(辅助作用),提高生存质量,改善营养状态,但无抗癌作用,不能杀灭癌细胞,不能替代抗癌药,不应夸大其作用。
有些科普宣传某些食物有防病治病作用,这应正确解释,不可误导群众。例如,芹菜中的芹菜碱有降血压作用,金针菇中的香菇多糖有抗癌作用,苦瓜中含有降血糖成分,葡萄及葡萄酒中的花青素有抗氧化作用等,这些食物除含有营养物质外,可能还含有某些活性物质,具有某些药理作用。但是这些药理作用有明确的“量效关系”,食入量必须达到“有效量”,才能发挥药理作用或“防病治病”作用。
例如,长期食用芹菜,且每日达到几十斤,才能达到有效量发挥降血压作用,金针菇、苦瓜、葡萄及葡萄酒等,也必须长期食用,且每日达几十斤,才能达到“有效量”,发挥一定的药理作用。事实上,这是做不到的,也是不可能的。因此,科普宣传必须实事求是,讲清道理,不可夸大宣传。
同时应该注意划清几个界限:中医和江湖骗子不应混为一谈;中药与假冒伪劣药品不应混为一谈;食品、保健食品与药品这三者有严格区别,不应混为一谈;食品的营养与药品的治疗作用不应混为一谈;特别是伪科学与中医药不应混为一谈,反对伪科学不应变成反对中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