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生命之源。随着人们对健康要求的不断提高,饮用什么样的水更健康,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和生活话题。“健康生活喝好水,好水喝出健康来”已经成为人们的共同呼声和需求。深圳市消委会委托深圳市质检院对深圳市面在售的桶装矿泉水等的测试结果,无疑给旨在追求高质量饮水的公众当头一棒,泼了盆冷水。
深圳市质检院的测试报告显示,大多数水样随着开瓶时间越来越长,菌落总数呈增长趋势,开瓶5天~7天后,出现急剧增长态势;而对达能益力、七娘山等6个品牌矿泉水中的有益元素进行检测,结果显示有益元素锂、锶、锌、硒均未达到国家标准。由此可见,当地一些商家所号称矿泉水中的“有益元素”只不过是用来宣传促销的噱头。
应当看到,对人体健康有益的饮用矿泉水,在市场上占有不小的份额。而绝大多数矿泉水都是来自宝贵的地下资源,是在特定地质条件下的产物,含有更多的矿物质盐和特殊的化学成分,并保持原有的纯度,不受任何种类的污染。特别是饮用天然矿泉水首要的要求是,9种对人体健康有益的化学组分—锂、锶、锌、碘、硒、偏硅酸等,必须有一项以上达到所规定的界限指标要求;其次是18种对人体可能有害的元素组分不得超过所规定的限量。此外,根据《饮用天然矿泉水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不仅有严格的技术要求,它的认可与批准、生产和检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环节均有具体规范。而2008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也颁布了《饮用天然矿泉水》和《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两个国家标准,并于2009年10月1日和2009年4月1日分别实施。
由此可见,桶装矿泉水绝不是没有标准和依据的“无名之水”,而是有标准可依,并且需要严格执行标准的正规商品。一些商家弃相应的规定、标准于不顾,打着“富含各种有益元素”的幌子来促销某些所谓的矿泉水,诱导消费者,显然是一种商业欺诈行为。这在一定程度上不仅扰乱了饮用矿泉水的市场秩序,而且也影响到了消费者的健康。
不达标的桶装矿泉水被标榜为“富含有益元素”,一方面折射出某些商家利欲熏心、为追求经营利润,置消费者健康于不顾的现实;另一方面也暴露出了相关部门在桶装饮用水,尤其是桶装矿泉水监管方面的缺失和缺位。
饮水安全,没有例外之人。应当说,某些商家为追逐利润,误导欺骗消费者,需要的行业自律和道德重塑是一个较长过程,但相应的监管监督缺失、缺位则必须尽快补上。这不仅是工商、质监、食品监督等部门的职责,而且也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