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31日电(记者顾瑞珍)记者31日从环保部获悉,第二阶段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全部449个监测点位已与国家联网,并将于2014年1月1日起,在当地环保网站和全国空气质量实时发布平台上对社会发布空气质量信息。
环保部监测司司长罗毅介绍说,继去年第一阶段74个城市实现了新空气质量标准监测之后,到今天为止,发布空气质量实时信息、空气质量月报及参与空气质量排名的地级城市将由现在的74个增加到161个,实现了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三区”所有地级城市、环保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全覆盖。
为做好第二阶段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实施工作,环保部重点抓了五方面工作:全面部署第二阶段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实施工作;国家和地方共计投入约4.4亿元推动新增指标的监测能力形成;进一步完善新标准监测技术体系;开展环境空气监测质量大检查;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官方网站上让公众及时了解空气质量信息。
罗毅表示,下一步,环保部将全力保证监测设备的稳定运行,加强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制度与规范,并把交叉检查、飞行检查作为数据质量常态化管理手段,对空气质量监测的运行和数据质量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