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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沈阳市中小学将开学,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问题又一次成为家长关注的问题。食药监部门将对春季校园食堂进行检查,中小学、幼儿园将成为重点。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强托儿机构在内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辽宁食药监部门也将开展检查,最后检查情况将通报到教育主管部门。
据悉,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具有就餐人数多、人群敏感等特点,历来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领域,此次通知要求,各类学校应开展自查,排查风险隐患,严防食物中毒发生。自查情况要上报属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同时,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以中小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等为重点,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查违法违规行为。
对于2013年发生过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学校,要重点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对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人员健康管理是否严格、原料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是否规范等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