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体报道,广东多地红会要求医院捐款以换取器官捐献资源。对此,报道中涉及的深圳市及广东省红十字会、广州军区总医院均予以否认。广东省红会并称,自从“中国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在2011年4月启动以来,广东省所有的器官捐献“100%通过系统分配”。
据媒体报道,多地红十字会存在要求医院捐款以换取器官捐献者资源的情况,其中重点提到了深圳市红十字会,而文中的爆料人是采用“姚林”化名的广州军区总医院工作人员。
8日下午,深圳市红十字会向新华社记者传来2000余字的情况说明,表示在器官捐献移植整个过程中,该会只在发现潜在器官捐献者信息时告知合作医院,再由医院派出团队进行捐献者的病情评估、器官获取、分配、移植等工作,“红会不参与器官分配和移植等过程”。
这份声明还提到,深圳红会与广州军区总医院共合作实施了25例器官捐献,经双方沟通,广州军区总医院决定定期向深圳红会捐款用于器官捐献工作,截至目前共捐款15万元,红会向医院通报了捐款支出明细,“不存在不公开不透明”,也不存在“每例十万元”。
广州军区总医院以短信形式向记者回应称,该院未接受《新京报》采访,并称该院“器官捐献工作一直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法规和相关管理制度实施执行”。
广东省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办公室副主任李劲东表示,为了救助贫困的器官捐献者家庭,红会会为器官捐献基金进行合法募捐,但不存在“以捐款换资源”。
李劲东还说,自从“中国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在2011年4月启动以来,广东省所有的捐献“100%通过系统分配”。
广东红会:确有医院捐助器官捐献者家庭 但系自愿
广东省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办公室副主任李劲东则坦言,在器官捐献这块,医院确实有捐款。“原来红会的资金还比较充裕,但近两年器官捐献发展得很快,从2010年的15例到今年的113例,涨了7倍多,资金短缺的问题就出来了。”李劲东表示,对于有经济困难的捐献者家庭,红会会给予一定的人道主义救助金,由于近年捐献人数急剧上升,仅靠彩票公益基金已远远不能满足需求,因此就向社会筹资,这其中就包括了“移植医院捐一点,受捐者捐一点”。
新京报的报道中还提及,深圳红会对于提供的捐献案例信息有具体的价格标准,平均每一例完成器官获取的捐献为10万元。
对此,李劲东强调,医院的捐款遵循自愿原则,完全没有设定标准,也不存在谁捐得多谁就能优先获得器官捐献资源。“别的地方我不清楚,但广东的器官捐献100%是通过系统来完成的。”
报道中提到的深圳红会器官捐献协调员高敏也回应称,他们也是根据有关规定,在按照分配系统分配的基础上,参考“就近优先、病重优先、年轻优先”等原则来联系移植医院,并不像报道所说是“合作习惯的问题”。
而对于报道称医院质疑其捐款不公开,有为自己牟利之嫌的说法,李劲东坦言,理论上这笔费用可以公开,但面临两个问题:一方面是很多捐献者家属不希望公开个人信息,若公开了会泄露这些信息;另一方面,可能会让人觉得救助有变相买卖之嫌,不符合器官捐献是无偿自愿的倡导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