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健康网1月3日讯 (记者 左佰常 通讯员 汪建强) 食品和药品安全关系每个人的健康,2014年春节将至,浙江省食安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于2013年12月30日至2014年2月15日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行动主要结合节假日以及即将召开的省市“两会”期间食品药品消费特点,采取明察暗访,加大执法力度。通过现场抽检、市场巡查和现场突击等方式,重点加强节令性热销食品、节日重点餐饮服务单位以及保健品、药品、医疗器械等七大方面的监管力度。确保百姓吃上健康食品,用上安全药,过一个祥和的春节。
加大乳制品等节令性和热销食品监管
以热销应节食品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为重点,加大对乳制品、肉制品、酒类、食用油、饮料、糕点、调味品等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
对小作坊、小摊贩、临时食品加工点加大巡查力度
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酒店饭店、旅游景区、展销促销会、城乡结合部以及机场、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人员聚集地为重点,加大巡查力度,突出抓好市场和经营者自查自纠自律工作。加大对小作坊、小摊贩、临时食品加工点及问题易发业态的监督执法频次,切实消除监管盲区和死角。
旅游景点、特色街道等餐饮单位加强监督检查
以旅游景点、特色街道、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等重点场所的餐饮单位,承办年夜饭及集体聚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集体用餐配送、接待旅游团队宾馆饭店及餐馆、农家乐等餐饮服务提供者,庙会、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等为重点对象,以节令性餐饮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为重点产品,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减肥、辅助降血糖等保健食品的在销售各环节进行强力督查
以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等功能保健食品,以及以灵芝孢子粉、铁皮石斛、蜂胶、珍珠粉为原料的我省特色保健食品为重点,加强对批发市场、专卖店、药店等场所的保健食品原料采购、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标签标识、广告宣传等环节监督检查,保持打击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
以零售药店和质量流通为重点 加强药品化妆品监管
以零售药店为重点对象,以非药品冒充药品、中药材、互联网售药、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和终止妊娠药品经营等行为为检查监测重点,着力加强对生产、流通、使用环节药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重点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加强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督促落实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制度,重点检查流通市场化妆品销售行为。
加大对避孕套、护理液等个人用医疗器械的督查力度
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集中的重点区域,问题多发、风险隐患较多的重点企业和企业生产的重点环节进行风险排查。加大对避孕套、角膜接触镜及护理液等个人使用医疗器械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防护口罩等医用口罩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以体验方式未经许可擅自销售二、三类医疗器械行为的监督检查。
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监管
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行政管理、公安、卫生等部门建立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管联动机制,强化协调配合,依法严厉查处虚假宣传药品、医疗器械疗效的广告;对严重虚假广告宣传的药品、医疗器械,暂停在行政区域内销售。
《通知》还要求,全省各地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要密切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热点,坚决避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对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响应,迅速采取控制措施,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最大程度减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