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健康网02月17日讯 (记者 郑名智 通讯员 陈学海)为赶工期,一公司对黄龙广场上的立体绿化景观进行焚烧,以便更换,被城管执法队员当场查处。施工人员还辩称:“向来都是这么干的,工期这么紧,不让烧怎么完得成!”
近来,各地雾霾预警不断,为了治理雾霾,杭州甚至在春节大部分期间禁放烟花,许多市民也响应号召,乘公交低碳出行。然而还有少数公司及市民为了图省事,焚烧垃圾或树叶。
2月15日,杭州市西湖区城市管理局灵隐中队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杭州曙光路沃尔玛超市前的黄龙广场上燃起了阵阵白烟。近前查看,发现有人正用一个连着煤气瓶的喷嘴焚烧立体绿化景观,焚烧枝叶产生的白烟及颗粒物随风四散在广场上,路过的行人均掩鼻而走。工作人员立即上前制止。
原来,这是某承包公司需要对广场上的立体绿化景观进行更换植物作业,将枯萎掉的植物清理掉,换上新鲜的绿色植物。为图省力,原本应该人工清理的枯萎植物被一“焚“了之,施工人员还辩称:“更换枯萎植物,我们向来都是这么干的,工期这么紧,不让烧怎么完得成!”
西湖区城市管理局灵隐中队陈指导员告诉记者,根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45条规定,不得焚烧垃圾和树叶等,对劝阻无效的个人可处50—200元罚款,对单位可处200—2000元罚款。
“焚烧垃圾的情况经常会遇到,有物业公司或居民在小区焚烧的,也有类似这次方便施工焚烧的。”但由于处罚力度较轻,焚烧垃圾的情况时有发生,执法队员也只能加强巡查。
绿化景观是为了让我们的城市多一抹绿色,多一份环保,岂能用焚烧的方式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