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健康网09月15日讯 ( 记者左佰常 通讯员江歆 ) 9月开学季,随着大批新生从不同的地方汇聚到学校一起就读和生活,可能会导致各类传染病特别是肺结核病高发。
浙江省疾控中心监测数据显示,今年1-8月份全省纳入治疗管理的学生群体肺结核患者(含结核性胸膜炎)共828例,其中12~23岁间的学生占95.8%。为此,浙江省疾控中心发出健康提醒,要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早发现、早治疗。
身体处在生长发育期
12至23岁学生群体易患上结核病
结核病是一种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慢性呼吸道传染病,发病症状主要有咳嗽、咳痰、胸闷以及发热、消瘦、盗汗、乏力、食欲减退等。主要通过空气飞沫传播,所以传播比较容易。
进入秋季,昼夜温差加大,如果机体调节跟不上,人体抗病能力也会随之下降,给结核病的发病提供机会。
浙江疾控中心专家表示,12至23岁这个年龄段的学生生理上处于体格发育、内分泌系统变化较大的时期,学习负担重、压力大,精神紧张,加上生活不规律、营养不良、体能锻炼少等因素,一旦感染结核杆菌后,很容易导致结核病发生。
同时,造成学生群体结核病高发的原因有很多,有的学生因早期症状不典型而忽视就诊,有的则由于担心影响学业而隐瞒病情,这些行为都成为学校结核病传播的隐患。
而且,学校属于人群聚集场所,人员之间接触密切,极易造成蔓延,严重时可引起学校结核病暴发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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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学生群体结核病防控,浙江省疾控中心建议:
一、在校师生若出现肺结核可疑症状或被诊断为肺结核患者后,应主动向学校报告,不隐瞒病情,不带病上课;
患传染性肺结核者应该休学/休假,住院或在家治疗休息,以避免传染他人;
不要近距离面对周围人群咳嗽、打喷嚏,不要随地吐痰;
保证充足睡眠,合理膳食,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提高抵御疾病的能力。
二、学校应认真落实晨检和因病缺勤追踪制度,一旦发现肺结核病人或疑似肺结核病人,要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同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并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相应的防控工作。
三、要加强校园环境的清扫与消毒,对教室和集体宿舍要经常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新鲜,减少结核病的感染和传播机会。
四、对校内发现并确诊的肺结核患者,学校要配合卫生医疗机构做好密切接触者筛查工作,防止疫情在人群中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