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不同医院就诊,很多人都曾遇到过,上午做的检查,下午到另一家医院就不认可了,还得再做一次。不过这样的情况在浙江已大大减少。浙江省卫生计生委近日公布了全省医疗机构检验结果互认项目的进度:全省319家各级医疗机构在血常规、肿瘤标志物、内分泌等9大类项目上基本都能提供“同质化”的检验服务。这将大大减少患者短期内在不同医院看病时的重复检查。
当地检查杭州看病,检查单互认患者受益匪浅
温州的夏先生,5年前被诊断为慢性活动性乙型病毒性肝炎,一直定期到浙江省人民医院感染科就诊,因家住温州,为方便起见,经常在当地医院抽空做完检查。
9月17日,夏先生照旧带着在温医大附一院的检验报告单到浙江省人民医院就诊,因为所有的检验结果都是现成的,无需重复检查,很顺利地完成了就医过程。夏先生说,检查单能通用很方便自己,他的所有检查都是在温州做的,包括乙肝病毒DNA、肿瘤标志物、血常规、肝功能、血脂、肝纤维化等。“如果这些检查都在杭州做,得多跑好几趟。”
另一位患者朱先生,近期有体重下降、口干、夜尿2-3次。在当地富阳中医医院检查发现空腹血糖升高至19.35mmol/L,糖化血红蛋白A1C升高至13.3%。朱先生放心不下,当即赶到浙江省人民医院内分泌科就诊。医生查看了患者病历后,认为富阳中医医院的检验时效仍在,同项目不必重复检查,而为了进一步明确病情,只补充了餐后2小时血糖检测等。
319家医疗机构9大类基本实现“互认”
以上两位患者的经历正是浙江省开展检验结果互认的结果之一。
近日,浙江省临床检验中心公布了《浙江省临床检验结果互认机构及满足互认质量要求的项目(2015年)》。全省有319家各类医疗机构在常规化学(含肝功能、肾功能、血脂、电解质、血糖)、血常规类、凝血试验、糖化血红蛋白、免疫肝炎类、肿瘤标志物、内分泌、特殊蛋白、核酸PCR类等9大类检验项目上基本达到了要求。
检验结果互认,听起来似乎很简单。事实上,“互认”代表着不同医疗机构都能提供“同质化”的检验服务,要克服许多客观因素,如不同医院使用的设备、试剂、检测方法不同,检测参数也不同,还有操作人员的差异。
举个例子,一个县级医院用的是十几万的检测仪器,另一个省级医院用的是上百万的检测设备,而“互认”就是要从取样、操作等其他流程中尽可能地弥补设备之间的差距,缩小误差。
另一种情况是,两家医院使用的检测设备厂商不同,一家用的A厂商的,另一家用的B厂商的,他们的试剂、检测方法完全不同,最后得出了不同的检测参数,而且两参数之间还无法换算。
三种情形不适用“互认”
必须强调的是,检验结果互认不是“一刀切”的盲目推行,而需要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变化具体决定是否需要再次检查。
浙江省临床检验中心常务副主任郦卫星介绍了三种不适用“互认”的情况:
诊断不明或病情变化,已有的检验结果难以提供参考价值(如与疾病诊断不符合等)。
随着时间推移,检验结果在疾病发展过程中可能发生变化。如患者拿着几个月前的检验报告去找医生,医生当然不会按此诊断。
对疾病诊疗意义重大的检验项目(如手术等重大医疗措施前等)。有些项目本身就是需要多次检验的,自然不能少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