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除此之外,医院的工作人员还给他们送上了一份特别的“礼物”——一张生育补助申请表:近日余杭区出台了《余杭区生育补助实施办法》,向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分娩前夫妻双方或一方为余杭区户籍的、2017年8月1日(含)以后在合法助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发放1200元生育补助。而小陈夫妇则可能会领取到余杭有史以来第一笔生育补助。
小陈夫妇得知这个消息很高兴,他们说前两天就听家人说起,现在有生育补助,但具体的内容还不是特别清楚,没想到自己成了幸运儿。而且,妻子本来预产期是7月24日,没想到宝宝延迟了出生,正好赶上了政策。
小陈说,这次生宝宝目前花费3600元左右,自费总共880元,没想到女儿这么懂事,这笔钱都省下来了。
目前,小陈妻子已经填了《余杭区生育补助申请表》,打算一出院就到瓶窑镇政府办理。
记者了解到,目前余杭区是浙江省第一个、也是目前唯一发放该项生育补助的地区。
那么,哪些人可以领到?记者查看了实施办法: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
2、分娩前,夫妻双方或一方已取得我区户籍;
3、2017年8月1日(含)以后在合法助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
其中,有一些特殊情况大家需要注意:
1、生两次领两次。2017年8月1日(含)以后,产妇分娩两胎次,每胎次均可享受生育补助1200元。但如果是在2017年8月1日以前生的,不能补领。
2、剖宫产也能领。自然分娩、剖宫(腹)产只是分娩的不同方式,不影响生育补助的申领;
3、一次多胎只能领一次。如果是双胞胎或者多胞胎,只可享受一份生育补助,计1200元;
4、不影响其他待遇。生育补助不计入补助对象的家庭收入,不影响其享受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等待遇。
怎么领取生育补助?
符合补助条件的育龄妇女应自分娩之日起1年内,本人向办理《生育登记服务卡》(或《再生育证》发放)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非我区办理《生育登记服务卡》(或《再生育证》发放)的对象向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申请时,需要准备: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生育登记服务卡》(或《再生育证》)、《出生医学证明书》、本人市民卡(或农商行其他账户)的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人本人填写的《余杭区生育补助申请表》,表格可到镇街或村社领取。
需要注意的是:本人无法到镇街办理申请的,可凭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但表格只能由妈妈本人填写,不得由他人代填。
申请之后多久可以领到?
镇(街道)卫生计生机构受理申请,经审核通过后,于次月5日前上报区卫计局,区卫计局通知代理发放机构于每月15日前将补助金存入补助对象的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也就是申请材料中市民卡关联的农商行账户,如果没有市民卡,只要有农商行其他账户也可申请,补助存入申请时递交的账户。
上周,健康余杭发布了生育补助的信息,这项政策收到了小伙伴们的热烈欢迎!先随便感受一下↓↓↓
当然,还有不少小伙伴对政策还有疑惑,小编也摘录了一些常见的问题,供大家参考↓↓↓
问:女方外地户口,未交医社保,男方余杭户口,可以领么?
答:只要分娩前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我区户籍,无论是否缴纳医保社保或者医保社保是否在本地,都可以申请领取生育补助哦。
问:一定要在余杭的医院生才能享受,还是异地医院也能享受?
答:《余杭区生育补助实施办法》规定申请必须满足条件:2017年8月1日(含)以后在合法助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只要是合法助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不论是否在余杭,都可以申请领取。
问:老公是余杭区,我是西湖区,在西湖区办的生育登记服务卡,可以申领吗?
答:只要分娩时夫妻一方为我区户籍,在异地办理生育登记也可以申领。但是,和本地办理生育登记服务卡不同的是,本地办理的到办理生育登记服务卡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补助申请,而非我区办理《生育登记服务卡》(《再生育证》)的,要向余杭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如果夫妻双方均为我区户籍,则向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镇街申请。
问:是生完后领,还是怀孕了就可以领啊?
答:《余杭区生育补助实施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育龄妇女自分娩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都是有效的,因此怀孕的时候还不能申请,不要心急哦。
问:是月月领还是就领一个月呀?
答:生育补助是一次性发放1200元,只能领取一次哦。镇街道受理申请,经审核通过后,于下个月15日前将补助金存入补助对象的个人账户。
问:领了生育补助,其他的像生育津贴等会有影响吗?
答:生育补助不计入补助对象的家庭收入,不影响其享受生育、医疗保险,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等待遇。
问:产检的时候发现胎儿发育存在缺陷,与丈夫商量后打算到医院做引产手术,可以申请生育补助吗?
答:很遗憾,对于引产、流产死胎等情况,不发放生育补助。婴儿活产且取得了《出生医学证明》的,才可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