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购进和使用行为,提高综合性医院药械质量管理水平,确保患者临床使用药械安全有效。近日,镇海区局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对辖区内乡镇以上医疗机构药械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出动执法人员45人次,紧贴监管实际,紧扣问题导向,突出检查重点,强化隐患排查,力促监管成效。 一是结合专项,强化中药饮片专项质量检查。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结合《宁波市继续开展中药饮片“固本创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医院内中药材中药饮片购销渠道、入库验收、养护等环节进行重点督查,抽取了浙贝母、制没药、黄柏等中药饮片20余批次送检,目前尚未发现有不合格药品。同时做好宣传教育,强调各医疗机构要根据中药饮片的使用说明强化储存养护,确保夏季高温天气中药饮片质量。 二是重点突出,强化设备类器械的隐患排查。根据《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重点抽取各医疗机构本年度新购进的大中型设备,对设备的购进,验收,使用、维护等情况开展日常检查。经检查,大多数医疗机构能按制度落实执行,但个别医疗机构也存在缺少设备类器械的使用前培训、在使用及验收环节上次序颠倒等现象。要求各医疗机构务必加强设备类器械使用专业人员培训,努力提高风使用风险防控意识。 三是落实责任,强化药品器械不良反应监测。积极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有效预警药械使用风险。根据年初制定的考核细则,各医疗机构对开展监测工作意识较强,落实到位。截至目前,全辖区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ADR)报告378例,严重报告比例占47%;器械不良事件(MDR)53例,严重报告比例占23%。同时,对各医疗机构的报告情况开展了真实性核查,除对患者的真实情况进行核查外,还对报告中涉及药械的购进、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目前总体执行情况较好。 四是稽检结合,强化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器械监督抽检是实施有效监管的重要技术支撑手段,此次检查中,执法人员对医疗机构的一次性耗材近效期养护情况开展了检查。同时根据省市级下发的《关于下达宁波市(国家级、省级)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计划的通知》要求进行使用器械抽验,分别抽取了2家医疗机构的一次性口腔护理盒,一次性胃管共2批次产品送检验院检验,对有违法违规的行为将坚决查处,力促患者安全用械。 下一步,镇海区局将继续加强对使用单位的相关药械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落实医疗机构药械使用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要求各医疗机构对药械使用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自查,以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械的使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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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报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