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展保健食品经营行为整顿规范工作。在前期保健食品经营行为专项整顿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对全市1000多家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进行规范,对保健食品经营实行专册登记、专区销售、专档管理,对销售的保健食品标识标签、注册证书备案号、注册商标、包装装潢、厂名厂址,店堂广告、采购台账和索证索票情况,逐一开展排摸检查。
二、开展保健食品监督抽样检验检测工作。继续依法开展保健食品生产环节与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抽检工作;加强保健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巡查,对检查中发现有疑问的,群众反映强烈的产品及时开展快速定性风险监测,对发现涉嫌非法添加西药或非食用化学成分的,立即移送公安部门,并及时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与单位进行曝光。
三、开展主流媒体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工作。继续全面使用了媒体广告监测、网上广告监测、户外广告登记管理三大系统软件,从而形成对平湖电视台和广播电台等主流媒体实时监控、24小时监测机制。
四、开展保健食品会议营销专项治理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加强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专项行动。以重点对宣称或标注辅助降血糖、降血脂等10个大类为重点品种,以街道社区、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集贸市场、影剧院、大中型宾馆酒店、娱乐活动会所、农家乐等旅游景点以及具备开办讲座条件的单位为重点场所,以本地网络平台与电视媒体广告为重点对象。以冒用保健食品标识、批准文号,普通食品声称保健功能;虚假夸大宣传、声称疗效;假冒伪劣、非法添加药品;以及会议讲座、健康诊疗、免费体验、旅游参观等方式误导消费与欺诈行为,作为稽查的重点行为。
五、开展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示范创建活动。继续开展保健食品经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通过调查摸底,督促规范,现场指导,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带动了其他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创先争优,更增强了食品经营者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六、开展保健食品科普知识宣传教育活动。联合各镇、街道社区开展保健食品科普知识宣传进“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为内容的“五进”宣传活动,尤其是加强中老年人群的保健食品科普宣讲,增强理性消费意识,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赠送、权威证明等会议营销形式误导欺骗老年人。印制折页手册、宣传海报等资料发放到户到人;制作视频光盘在老年活动室、老年大学等场所连续播放;制作“保健食品消费误区”、“推销保健食品骗人招数”、“购买保健食品注意事项”等展板在老年人集中地方的进行流动展示;该局保化科干部深入社区向老年朋友介绍保健养生知识,采用前期处理的一些保健食品投诉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向老年朋友介绍保健食品消费维权知识,使老年人提高辨别真伪的能力,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
七、建立保健食品营销场所报备预警机制。该局在城区汉爵、圣雷克等全市主要宾馆、酒店设立了老年消费者保健食品推销报备点,要求利用宾馆、酒店营销保健食品的经营者,要与报备点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相关索证索票资料提交到该局备案。出租方必须派人驻场,密切关注场所的活动,发现有违反行为的,立即向该局举报,使事端消灭在萌芽状态。通过设立报备点,实现了对老年消费者保健食品消费纠纷的事后调处向事前防范的转变。
八、建立部门联动非法营销行为打击机制。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卫计局等部门建立联动执法机制,加大对以健康咨询、会议讲座、健康义诊、免费体验、参观旅游等名义推销保健食品行为的联合执法力度。对无证经营,虚假夸大宣传,商标侵权,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包装装潢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经销未经注册、备案的产品,以及为非法经营的单位或个人提供场地等方便条件,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对涉嫌非法添加药物或非食用物质、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诈骗营销等犯罪行为的,由公安部门立案侦查。对涉嫌冒充医务人员进行非法诊疗并进行保健食品宣传营销的行为由卫计部门负责查处。对产品价格违规行为由物价部门负责查处。
九、建立社团防控群众参与社会共治机制。将保健食品综合治理纳入社会治安和维稳工作的范畴,充分发挥退休教师协会、老年大学、老干部局、旅游协会等社会群团的作用,组织动员广大退休的科技工作者、医务志愿者和监督义工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从而形成群防群控社会共治的局面。
十、开展保健品消费维权工作。以“凡投诉必受理、凡受理必上门、凡上门必处理、凡处理必维权”的工作要求,开展老年人保健食品投诉处理工作。并展开数据分析,形成重点区域、易受害人群、运营攻略、销售方式等数据的分析报告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