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计划的战略决策,进一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吃的安全放心,省局印发了《放心消费“示范餐饮双千双百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省启动放心消费“示范餐饮双千双百提升工程”。 《方案》对放心消费“示范餐饮双千双百提升工程”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建设标准,按照四年任务三年完成的总体安排,2017-2019年,全省每年建设放心消费示范餐饮店2200家;到“十三五”末,在全省建设放心消费示范餐饮店6600家,放心消费示范餐饮单位总体达到公示信息可查、食材安全可溯、操作加工可视、风险隐患可控、群众感受可感的“五可”要求。同时,《方案》还重点突出了社会评估作用,在放心消费示范餐饮店建设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餐饮行业协会、食品安全专家等第三方评估机构的作用,对餐饮单位进行消费体验和评估,放不放心、示范不示范由社会说了算、专家说了算、群众说了算,真正体现政府引导、主体自愿、社会评估的原则。 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方案》对组织实施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一是要求全省系统各级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推进示范提升工程的有序开展,确保示范提升工程取得显著成效。二是要求各地严格按照建设标准把好关,决不能滥竽充数、以次充好。要通过示范提升工程,切实将一批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强、食品安全水平高的餐饮单位向社会进行展示和宣传。三是要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做到边提升边巩固,全面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有真切的食品安全获得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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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监管处 报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