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总局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通知精神,近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卫计委、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我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疫苗接种单位进行飞行检查工作。 检查组分别随机抽查了湖州市、衢州市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4个疫苗预防接种点,通过听取汇报、查看台账及现场检查的方式,对二类疫苗的购进、储存、运输及使用情况进行了飞行检查,并依据有关要求,对检查结果出具了飞行检查报告,同时将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面对面的反馈。 下一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卫计委将按照“层级管理、突出重点、依法查处、公开结果”的原则,除了将此次飞行检查中存在的共性问题,以一定形式通报相关部门外,还将对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疫苗接种单位进一步加大宣贯力度,进一步加强二类疫苗从购进、储存、运输及使用情况的培训,同时还将适时启动疫苗委托储存配送单位的飞行检查,进一步强化对疫苗质量的监督检查,落实监管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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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流通监管处 报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