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西宁3月2日电 (张添福 谢永莲)青海省深化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2日消息,自2017年起,青海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统一提高5元(人民币,下同),达到人均55元,高于国家标准5元。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中国政府针对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
青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消息,目前,国家确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12类42项,青海省新增地方病防控、新生儿疾病筛查、儿童先心病筛查及管理等3类项目,达到15类60项。
据统计,中央和青海省各级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年均投入由2009年的0.83亿元增加到2016年的2.94亿元,累计达到15.4亿元,确保青海省城乡居民的健康水平稳步提高,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31.53/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到11.98‰,76.8%的城乡居民拥有自己的电子健康档案,有35.6万名高血压患者、8.6万名糖尿病患者享受到规范化健康管理服务,累计215万人次的老年人享受到免费健康体检和健康管理服务。
青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青海省地广人稀、卫生服务成本高、群众健康需求多样的实际,该省始终按高于国家补助标准的原则,安排补助资金,全力保障城乡居民获得公平可及均等的健康管理服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