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服务指南消费指南  服务热线:400-8269-121

长三角营养保健产业联盟浙江省协会上海协会江苏省协会江西省协会安徽省协会台湾产业馆地方站浙江站上海站江苏站江西站安徽站

您当前的位置 :健康资讯 » 健康新闻

假出租遭遇假执法

2016-01-21 来源:121健康网
   当骗子遇上骗子会擦出怎样的火花?近日,男子麻某开着出租车拉活,却遭遇4名假执法分子的处罚,他自知开的克隆车,为了逃避执法机关的进一步处罚,于是给了对方6000元了事。麻某下车后,四人自称是交通执法人员,以麻某所开出租车系套牌车为由,向其索要人民币6000元。麻某自知确系开的克隆车,为了逃避执法机关的进一步处罚,于是给了对方6000元了事,整个事件过程中共有四名男子出现。后麻某感觉上当受骗,遂报警。
假出租遭遇假执法  
  接报警后,机场警方立即与交通执法部门取得联系。经过调查核实,确认上述四名男子不属于交通执法人员。警方立即开展侦查,于次日夜间,在首都机场出租车排队处发现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马某,系某出租汽车公司司机,马某供述其前一天凌晨伙同方某、于某、张某冒充交通执法人员,敲诈麻某人民币6000余元,后四人分别获利人民币约1500元的犯罪事实。侦查员连夜开展工作,将犯罪嫌疑人方某抓获。经讯问,方某如实交代了自己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犯罪事实。后经工作,犯罪嫌疑人张某、于某慑于公安机关的压力,分别向警方自首,两人均为某出租汽车公司司机。
  
  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方某、张某、于某分别依法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麻某因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被处以治安拘留十五日并处5000元罚款的处罚,其驾驶的“克隆”车辆予以收缴。
  
  套牌车处罚规定
  
  交警部门查获的套牌车中,相当一部分还是问题车,比如是盗窃、抢劫、走私而来的汽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依法查处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的规定》(公通字〔1998〕31号)规定,对于明知是盗窃、抢劫所得机动车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规定处罚;
  
  对明知是盗窃、抢劫所得机动车而予以拆解、改装、拼装、典当、倒卖的,视为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罚;明知是赃车而购买,以收购赃物罪定罪处罚。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牌证及机动车入户、过户、验证的有关证明文件的,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规定处罚。“买赃车套牌上路行驶,问题就不仅仅是套牌那么简单了,已经构成共犯,要受到刑律的严惩!”
  
  对套牌车辆除追究当事人使用套牌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其超速、闯红灯、越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如当事人驾驶套牌的拼装或者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还要处以1000元或1500元罚款,并吊销驾驶证。

扩展阅读

相关资讯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121健康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121健康网所有。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填写Email地址,试阅行业信息专报:

公众号头像 health121

121健康商城是长三角营养保健产业联盟健康产品服务平台的服务窗口之一。健康产品100%正品,厂家直供,专业营养师分享。

微信“扫一扫”立即关注

微信号:health121qjd

不良信息举报 中国网信网 网警 可信网站
 
QQ在线咨询
邮箱
咨询热线
400-8269-121
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