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服务指南消费指南  服务热线:400-8269-121

长三角营养保健产业联盟浙江省协会上海协会江苏省协会江西省协会安徽省协会台湾产业馆地方站浙江站上海站江苏站江西站安徽站

您当前的位置 :健康资讯 » 健康新闻

重庆:遗体捐献登记可以网络办理

2015-08-08 来源:121健康网

  遗体捐献登记可以网络办理

  重庆晚报讯 我市人体器官供需比例约为1:150。为规范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重庆市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条例(草案)》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进入一审。

  草案规定,有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捐献遗体应当办理捐献登记。办理遗体捐献登记应当填写遗体捐献登记表。登记表应当载明捐献人的基本情况、捐献遗体接收和使用单位等事项。捐献人可以自行到登记机构办理,也可以通过网络、邮寄等方式办理。

  “捐献遗体的人,有可能已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在分组审议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彭光庆建议,草案中捐献手续的相关规定比较麻烦,可考虑增加上门服务,减轻捐献者的手续负担。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重庆医科大学副校长黄爱龙认为,人体器官需求量大,移植数量有限,存在如何公平分配的问题,建议把分配、管理、使用等相关内容写入条例中,确保公平。

  为保障捐献人的人格尊严,草案特别要求“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摘取器官前,应当举行尊重捐献人的告别仪式;对摘取人体器官完毕的遗体,应当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除用于移植的人体器官以外,应当恢复遗体外貌”。

  在捐赠人权益保障方面,草案规定,民政部门应当免除捐献人的基本丧葬费用,并为丧葬事宜提供便利条件。配偶、父母或者子女中有已经捐献人体器官的患者,在接受人体器官移植时享有优先权。

  违反相关规定买卖遗体,买卖双方或将遭受交易额3至5倍罚款;买卖人体器官的,或将遭受交易额8至10倍的罚款。医务人员买卖人体器官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又讯 《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草案)》昨日一审。草案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离岗6个月及以上重新上岗的,应当重新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重庆晚报首席记者 周小平 实习生 王瑞琪

 

扩展阅读

相关资讯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121健康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121健康网所有。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填写Email地址,试阅行业信息专报:

公众号头像 health121

121健康商城是长三角营养保健产业联盟健康产品服务平台的服务窗口之一。健康产品100%正品,厂家直供,专业营养师分享。

微信“扫一扫”立即关注

微信号:health121qjd

不良信息举报 中国网信网 网警 可信网站
 
QQ在线咨询
邮箱
咨询热线
400-8269-121
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