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中专生小张在校外实习期间因煤气中毒身亡,其父母起诉学校索赔44万余元。近日,经顺义法院调解,学校同意补偿1万元。
小张的父母称,小张为成都某中等专业学校在校生。2012年5月,小张被指派到北京一家工厂实习。今年1月4日,小张在员工集中承租的住处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他们认为,学校在为学生提供实习场所时疏于管理,致使小张身亡,故起诉索赔44万余元。
学校辩称,小张是成年人,实习期间有收入,其死亡是他人所为,学校没有过错。
经查,小张的死亡是因无合法经营资格的出租户杨某使用煤炉烘烤墙壁,煤炭燃烧后产生一氧化碳,通过缝隙进入小张的房屋内,致小张中毒死亡。杨某后被法院认定过失致人死亡,并赔偿了小张父母14万元。
实习单位曾为小张购买了意外保险,保险公司赔偿了小张父母10万元保险金。学校亦给小张父母支付过3万元处理丧葬事宜费用。
后经法官多次调解,被告学校补偿小张父母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