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永嘉警方侦破一起贩卖珍稀野生动物的大案,现场查获了穿山甲、熊掌、娃娃鱼、猫豹、斑鸠等珍稀野生动物及其制品1500多只,其中数量最大的是穿山甲,数量高达370多只。这起案件,涉及全国10多个省市,金额高达上亿元。近日,该案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这起特大案件缘起于群众举报永嘉瓯北一农家乐有人吃穿山甲,民警“放长线钓大鱼”等候送货人上门。一个从事野味生意多年,圈内人称“阿俊”的人出现在警方视野里(阚某,温州市区人,今年39岁)。
经查,阚某销售的野生动物是从广东、广西等地收购的,以穿甲山居多,有活体和死体。他主要是从一个广西人李某和广东人尹某处收购的,李某长期在中越边境活动,他从境外低价收购入穿山甲、熊掌等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然后贩卖到国内各地。
李某等人通过客车把“货物”托运到温州,有些直接运至市区的汽车南站和瑞安一家汽车站,有些则先发至义乌,再转运到市区双屿客运中心转交给阚某。
起诉书指控,2012年年初起,阚某从被告人李某、尹某等人处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穿山甲及其制品,已查明,从被告人李某处收购穿山甲100只以上及黑熊掌4只以上,其中于2015年2月2日至4月8日,合计收购活体穿山甲27只,冰冻穿山甲1只;从被告人黄某处收购冰冻穿山甲3次共计600余斤(价值15.6万元以上);从被告人尹某处收购活体穿山甲20只以上。
阚某自称从小就对动物感兴趣,以前曾上山打猎,卖些野货。后来专门卖蛇、野猪肚等野味,认识了一些在广西、广东的行内朋友,他从这些人那里收购一些穿山甲、熊掌。“生意好的时候,一个星期就要进一批货。”
为了兜售“珍稀动物”,阚某在温州市区绵绣路某小区和双龙路某小区设了两个仓库。绵绣路那个仓库专门存放活的穿山甲,双龙路的那个仓库用于存放冰冻的穿山甲和熊掌。2015年4月7日晚,阚某被抓获,警方在这两个仓库查获冰冻穿山甲137只以及熊掌57只,涉案上述穿山甲及熊掌合计47余万人民币。
除了自己参与非法买卖珍稀动物,阚某也拉上了妻子全某帮忙取货。案发后,夫妻双双入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