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28日,张女士接到了陈某的电话,陈某称有一个大客户要办理88万余元的购物卡,可以介绍给她们。第二天上午,陈某来到张女士和刘女士所在的超市,称自己帮客户代办购物卡,并用一张88万余元的转账支票换走了相应数额的购物卡。陈某临走时叮嘱张女士,先不要去兑换支票,也不要拿给超市的财务入账,过几天客户会来用现金换回支票。
第二天,陈某给张女士打来电话,让她帮忙激活购物卡。张女士称,超市的规定客户现金到账后,由财务激活购物卡。但陈某一再向张女士保证,客户肯定能在几天后将钱款拿过来。张女士禁不住陈某的劝说,私自将其中的20万元购物卡激活。之后,陈某又找各种理由让张女士帮忙激活了20余万元的购物卡,但张女士及刘女士一直未收到客户的88万余元的现金。
7月中旬,在张女士不断催促下,陈某又拿来一张转账支票。这一次,张女士拿到支票后立即去了银行。银行的工作人员称,这张支票是已经作废的老版支票,无法使用。两人才意识到受骗了。警方接到报警后将陈某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