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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台发雾霾预警

2015-12-07 来源:121健康网
气象台发雾霾预警  
  中央气象台发布雾霾双预警,近3天南雾北霾。气象专家指出,本次雾霾天气过程是我国入秋以来第五次大范围雾霾过程。12月4日晚,环保部发布《12月5日~9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可能出现空气重污染过程》,受污染排放和不利气象条件影响,预计12月5日~9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再遭遇重污染天气。
  
  中国气象局表示,12月华北等地将迎来2至3次雾霾天气,主要集中在8日至10日左右,以及14日至16日左右,其中京津冀局地霾比较严重。
  
  针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即将再次出现的空气重污染过程,环保部6日召开会议部署应急应对工作。环保部部长陈吉宁表示,对应急预案启动不及时、应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与此同时,针对新一轮空气重污染过程,北京市将派出多个联合督查组,对落实强制性减排措施不到位等情况,实施最严格的执法措施。
  
  环保部紧急发函应对污染
  
  环保部介绍,预计12月6日至9日,大气扩散条件逐步转差,京津冀北部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山西大部和山东东部以轻度至中度污染为主。京津冀中南部、山东西部和河南北部以中度至重度污染为主,局部地区可能出现严重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2.5。北京、石家庄、廊坊、保定和衡水等城市出现空气重污染过程可能性较大。
  
  与此同时,环保部紧急印发《关于做好12月5日至9日空气重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函》,要求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等省(市)政府积极做好应对工作。
  
  环保部要求,根据各地区空气污染防治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空气重污染应对措施落实情况督查,确保应急预案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同时,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加强重点工业污染源监督管理,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强化机动车监管,抓好施工扬尘和渣土运输管理,加大道路清洁保洁频次,切实减轻扬尘污染。此外,要及时发布空气重污染预警预报信息,最大限度降低空气重污染过程影响。
  
  不得不提的是,11月26日至12月1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刚经历持续的空气重污染,而在今年11月中旬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同样出现了一轮重污染天气,如此频繁的雾霾侵扰引起社会热议。
  
  对于上一次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雾霾,环保部认为,排放量大和极端天气是主因,部分基层落实措施不到位。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区域污染来看,原煤燃烧和工业排放仍是造成大气污染的首要原因,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应向这方面倾斜。
  
  按上限确定预警级别
  
  北京市预计12月7日起会出现一次重污染过程,其中8日、9日为污染峰值时段,空气质量较差,规定12月7日0时至9日24时全市实施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措施。同时,天津市发布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从12月6日零时起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此前,针对11月26日至12月1日期间的雾霾天气,北京市于11月27日14时发布空气重污染黄色预警,11月29日10时,将黄色预警提升至橙色预警。
  
  但是,相对于持续多日的严重污染,且11月30日下午南部地区部分站点出现超过900微克/立方米的极端峰值污染浓度,社会各界对于“橙色预警”的级别存在较大争议,其中争议焦点就是为何不直接启动红色预警。
  
  对此,北京市环保局近日举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座谈会,就近期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响应工作存在的不足以及未来发展方向,进行座谈交流。与会代表建议,根据北京空气重污染现实情况,进一步细化完善《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相关内容,使执行更符合客观实际,更有利于维护市民身体健康。
  
  环保部在此次发函中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要认真总结近期空气重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经验和不足,切实加强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密切关注空气污染变化情况,要按空气质量预报结果上限确定预警级别,做好应急响应,并根据预测情况及时调整响应级别。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王先良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称,启动预警机制提前采取必要措施,对降低局部区域的污染物排放量是有作用的,但是,预警机制在某种程度上有一定的风险性。
  
  空气质量预测本身的可靠性仍在不断完善,一旦采取高级别预警后,对局部地区的生产生活会产生较大影响,如果措施到位实际污染级别不够,社会可能会对预警的经济性产生质疑,王先良认为,预警机制在不断完善过程中,准确度需逐步推进,一步到位不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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