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老人自杀的“悲剧”,思来令人唏嘘。有网友指责这位老人的诸多子女,为何这么多的子女不尽好照看义务、善待老人?这一指责当然不无道理,但这一指责却过多的带有主观因素。一名95岁的抗战老兵,即使有7个子女,大的子女也约70余岁了,小的也不会太年轻,让“一群老年子女赡养高龄父母”这本身就是一件很无奈、也很悲凉的事情,再加上子女未必都身处一地,所谓的“床头照顾”往往是一厢情愿。由此,已经延伸出了对于“高龄老人”如何照顾和养老的课题。
我国在习惯将80岁以上老人称为高龄老人,数据显示至2010年,我国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已达到1800多万,并正在以每年100万以上的速度增长。然而,老人年龄越高,其子女赡养和家庭赡养的可能性越低。其子女同样步入老人之列、同样需要赡养,孙子辈份虽然有赡养义务,但在“一孩化”整体趋势的当下,有多少“孙子女们”可以承担得起对父母、爷爷奶奶辈两大辈老人的一同养老?这必然是一个难解的现实课题。也正是这位抗战老兵,有七个子女却基本上“没有起作用”的重要原因。
高龄老人养老问题,不仅涉及亲人能否照看的问题,更直接涉及经济负担和养老费用难题。我国高龄老人多数不属于“离退休人员”,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部分人群迄今靠的是子女“接济”和可怜的政府救助救济资金。这位95岁的老兵,曾参加云南起义,解放后在新疆建设兵团呆过,后在当地的跃进钢铁厂工作。1976年退休时,可以每月拿到退休工资3300多元,这还算是有经济基础和基本保障的,那些没有上述工作经历和特殊贡献的“高龄老人”靠什么?为了解决这部分老年人养老服务的资金保障问题,我国民政部提出: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困难老人、高龄老人津贴制度。2011年7月4日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宣布目前全国已有14个省份全面建立高龄津(补)贴制度,惠及800万高龄老人。然而,事实上这部分看起来惠及高龄老人的“特殊津贴”更多的带有象征意义,而无法根本上解决老人们生活困窘。以发达城市深圳为例,根据深圳市民政局出台的《深圳市高龄老人津贴实施方案》,80至99周岁的户籍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现金200元;100周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可获500元高龄补贴。在深圳这样的高消费城市,200元可以买什么?500元能买什么?其他地方可能根本没有深圳的发放标准高。尤其是一些长年患有慢性疾病的高龄老人,不仅会承受病痛的折磨,更会承受医疗费用高昂而“报销比例过低”的折磨。这些高龄老人靠什么?还有什么可以依靠的?
我们无法准确掌握这位抗战老兵跳楼自杀的真正原因,但无可质疑的是,他在生活上的经济压力过大,其医保在外地而无法正常发挥作用,是其走向自杀之路的重要原因。一言以蔽之,并非是老人“想死”,而是现实的社会保障条件不丰富、不完备“逼死”了老人。退而言之,如果他在新疆的医保可以正常转移到湖南当地,可以顺畅地报销以减轻经济压力,以及他的退休工资和特殊津贴再宽松一些,让他有充裕的物质和经济条件安度晚年,他可能不会走上不归路。总之,95岁老兵跳楼自杀,给社会保障机制提了个醒,给政府如何保障好“高龄老人”晚年生活老人所依提了个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