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吃糕点硌碎牙
2013年12月5日,周女士,西单京客隆超市购买了宫颐府公司生产的奶黄酥糕点。
一周后,周女士在食用糕点时,突然“嘎嘣”一声,随后口中一阵剧痛并吐出一口鲜血。她发现,自己竟从糕点中吃出一枚五角硬币,上牙被硌碎一颗。
2014年元旦后,她曾多次打电话给西单京客隆超市与宫颐府公司进行沟通,还曾面谈过,但宫颐府公司只同意赔偿1000元,连治疗费用都远远不够。
事发后一年间,周女士曾经向工商局、食药局、消费者协会投诉,均未得到解决。
无奈之下,周女士将宫颐府公司及西单京客隆超市告上法庭,索赔2.9万余元。
最终,一审法院认为,周女士提供的证据可以证明其食用糕点时被糕点内金属异物硌伤牙齿,该糕点由宫颐府公司生产,由京客隆公司销售。而京客隆公司从正规渠道采购涉诉糕点,现有证据 无法证明涉诉糕点内存在金属异物系销售者过错造成。法院一审判决宫颐府公司赔偿周女士2.5万余元。
宣判后,宫颐府公司不服,提出上诉。
昨日,此案在市二中院二审开庭。宫颐府公司表示,该公司在产品生产环节中有许多检测流程。针对产品中是否存在金属物的检测,该公司在糕点生产出口处使用了金属探测器。
目前,庭审未作出判决。
消费者应后如何留取证据?
在审理案件中,如何证明涉案的商品是由消费者购买,以及购买的产品是否对消费者造成了损害,是能否获得法院支持的关键。那么消费者购买出现问题的食品后如何留取证据?
1、购物时,消费者应妥善保管好购物小票等消费凭证。
2、在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对消费者产生损害时,消费者应尽量保持损害时的产品原状,并拍照留存。
如果食用食品时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应及时进行就医,并尽可能要求医生写明可能导致损害的原因。这样即使商家不承认损害系由其产品造成,法官也可通过一些生活常理来判断损害发生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