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际航海日是2017年3月17日。
2017年3月17日是第40个国际航海日。
国际航海日是为了纪念《国际海事组织公约》的诞生,在现在和平的年代里,需要所有人共同珍惜来之不易的和平,珍惜生命。经国务院批准,自2005年起,每年7月11日为中国“航海日”,同时也作为“世界海事日”在我国的实施日期。
2017年1月12日,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与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防部部长吴春历在人民大会堂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防部关于中越陆地边境口岸合作的框架协定》,为我国的海域安全、进出口贸易保驾护航。
该协定旨在进一步健全深化中越口岸发展领域合作机制,提高口岸工作效率和通行能力,促进两国经贸发展。
2017年1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海洋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这是两部门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重要部署的具体举措,对于进一步优化海洋经济发展布局,提高海洋产业综合竞争力,探索海洋资源保护开发新途径和海洋综合管理新模式,推进海洋经济成为国民经济增长的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