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韩国公布了《食品卫生法实施令》部分修订案,确定将近期为争论焦点的钠、糖类、反式脂肪指定为 “可能危害健康营养成分”,并将于本月30日开始实施。
对于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将钠、糖类、反式脂肪指定为“可能危害健康营养成分”, 学界及产业界等各种理由强烈谴责,称法律上没有限制用量而允许使用的营养素又说其可能危害健康,可能会引发混乱和恐慌等。
该修订案规定:为预防因过量摄取可能危害健康营养成分而危害国民健康,将钠、糖类及反式脂肪规定为可能危害健康营养成分。
另外,制定了主管、执行可能危害健康营养成分相关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的指定及指定取消标准、程序等。预接受主管机关指定者应向食品药品安全处处长提交指定申请书并附章程或符合其规定的事业运行规定、具有可执行可能危害健康营养成分相关管理工作的专门人员或组织等食品药品安全处处长规定并公布的条件的证明文件及项目计划书等。
主管机关应为非营利性的机关、团体或法人,主要管理可能危害健康营养成分适量摄取实践方法教育、宣传等相关业务,并应具备食品药品安全处处长规定并公布的可执行管理可能危害健康营养成分相关工作的专门人员和组织等。
与此同时,主管机关被取消指定时要求返还指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