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个世界知识产权日(4月26日)马上就要到啦。提起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的措施,小伙伴们想到的可能是通过行使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的职能,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的刑事犯罪。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还有一个保护知识产权的大招——知识产权检察监督。今天小编就带您了解一下这个大招。
什么是知识产权检察监督
知识产权检察监督是人民检察院通过办理知识产权诉讼监督案件,依法对知识产权诉讼活动进行的法律监督。人民检察院可以依职权或当事人申请行使检察监督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以下情形,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1)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
(2)认为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存在违法行为;
(3)认为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存在违法行为。
四分院知识产权检察监督权
四分院作为全国首批跨行政区划检察院,通过行使对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同级检察监督权来保护知识产权,服务创新发展。
(1)对立案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比如是否存在违反立案登记制的情况,是否存在有案不立,延迟立案等情况;
(2)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虚假诉讼等进行监督;
(3)对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进行监督;
(4)对办理诉讼监督案件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
四分院检察监督的三大利器
在执法履职的过程中,四分院通过强化法律支持、做好行政监督、规范案件办理,构建起了独特的三维监督格局,锻造出了保护知识产权的检察利器。
利器一:知识产权法律服务
四分院搭建与互联网协会及高新技术企业协作平台,百度、阿里巴巴、京东、新浪、搜狐、腾讯这些互联网巨头都同四分院签订了《保护知识产权框架协议》,成为了四分院“法律问题调研合作单位”,四分院服务企业非常有责任感呢。
利器二:行政行为监督
四分院把牢行政监督关口,加强对知识产权行政机关的监督。成立以来四分院的小伙伴们与商评委、专利复审委员会建立了长效沟通机制。去年,小伙伴们就通过办理申请监督案件,对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的程序不当问题进行了监督,还向一个高大上的部门发出了改进工作的检察建议,效果棒棒哒。
利器三:对法院的诉讼活动监督
把牢案件办理关口,成立以来知产部门的小伙伴通过交办、协办的方式办理了一批具有较大争议和较高水准的知识产权监督案件,积累了宝贵经验。目前共受理知产监督案件19件,提出抗诉意见4件,占办案总数的21%,居全市之首。检察监督意见均得到上级检察机关采纳。
申请监督前的功课
发生涉及知识产权的民事、行政诉讼的时候,如果申请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审判人员违法监督,直接申请即可。如果不服法院生效裁判,在申请监督的时候还需要做好以下功课。
功课一:充分行使上诉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除非有正当理由,一审判决、裁定可以上诉而不上诉的,人民检察院不予受理。
《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第32条的规定,对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依法可以上诉但未提出上诉而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的,除法定正当理由外,人民检察院不予受理。
功课二:先申请再审
在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前,必须先向法院申请再审,申请再审被驳回,或者法院逾期未作出裁定的,才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9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1)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2)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3)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功课三: 带好材料,少走冤枉路
去检察机关申请监督,一定要带好以下材料:监督申请书、身份证明、相关法律文书及证据材料。
《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第25条的规定, 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应当提交监督申请书、身份证明、相关法律文书及证据材料。
高精尖的监督团队
四分院的知识产权检察团队既有阅历深厚,经验丰富的资深检察官;也有锐意进取,正当壮年的中青年骨干,"热情细致 专业敬业"是这支队伍执法办案的信条。到这里申请监督,《申诉权利义务告知书》、执法记录仪同步录音录像、法律文书公开等保障措施会全面保障您的诉讼权利;耐心倾听、严密求证、严格执法的专业团队会严格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维护司法公正,保护知识产权,我们一直在努力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