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9日,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国首次“扶贫日”系列活动等工作,听取各地的意见建议。郑文凯副主任通报了关于开展“扶贫日”活动的总体考虑和2014年活动方案。
会议指出,《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扶贫日”的批复》同意自2014年起,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具体工作由国务院扶贫办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设立“扶贫日”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高度重视,对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格外关心,对于宣传党和政府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和友善互助核心价值观、加强扶贫理论政策研究交流,对于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扶贫开发的工作格局,动员全社会力量继续向贫困宣战,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会议强调,全国扶贫系统要组织动员各有关方面,按照依法合规、节俭务实、注重实效的原则,精心组织开展全国首次“扶贫日”活动,使之成为在国内外有较高知名度、较大影响力和较强公信力的公益活动。
会议还对扶贫开发建档立卡、扶贫开发品牌建设、创新扶贫机制县委书记专题研究班等事宜作了安排。
办领导蒋晓华、司树杰、欧青平、洪天云出席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扶贫办(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北京、天津、上海市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就全国范围内组织好此项活动提出了建议和意见。办机关各司、机关党委、直属事业单位、业务主管社团秘书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