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工作中的童工,是指年龄在5-17岁、从事家庭服务工作的未成年人。据估计,全世界现有1500多万年龄在18岁以下的家政工,其中大多数是未成年人。国际劳工组织消除童工国际计划处主任康斯坦斯·托马斯说:“根据我们现在的估计,大约有1550万孩子从事家政劳动,即在别人家里工作而不是在自己家中,其中1000万人都是我们所说的被禁止使用的童工,多数童工都处于危险或被奴役的状态。这些童工是真正的弱者,他们在第三方雇主家里工作,从事的劳动包括清洁、熨烫、烹饪、园艺、取水、照顾孩子、病人或老人。”
托马斯说,这些童工们远离自己的家庭,往往超时工作,缺少个人自由,从身体到心理都很脆弱,甚至可能遭受虐待或性侵害。他们远离公众视线,或因与用人家庭有亲戚关系而不被看作是“童工”,这使得他们难以得到应有的保护。
报告显示,从事家政工作的童工呈现如下两个特点,一是女性高于男性,二是主要集中在发展中国家。据统计,在5岁至17岁从事家政工作的童工中,女性占73%,男性占27%。另外从地区分布上,主要集中在拉美、非洲和南亚国家。康斯坦斯·托马斯说:“在拉美地区,中美洲的情况最为糟糕。我们将努力对这一地区给予更多关注,因为如果按地区来划分,其他拉丁美洲国家的情况都在改善,而中美洲却停滞不前。拉丁美洲的情况十分不平均。在非洲,主要是撒哈拉以南地区,去年(童工)的数字不仅没有减少,反而还在增加,特别是年龄在15岁至17岁的童工。”
伊索卡是非洲国家贝南的一名女孩,9岁时被带到象牙海岸做家政童工,迄今已经三年;14岁的尼泊尔男孩布迪也曾是一名童工,险些被雇主转手贩卖,后来在人道组织帮助下成功逃脱,回到父母身边。国际劳工组织指出,使用童工,不仅是对儿童权利的严重侵犯,而且还将阻碍各国及联合国发展目标的实现。为了消除童工现象,国际劳工组织早在1973年就发布了《准予就业最低年龄公约》;1999年又发布第182号公约,要求禁止并消除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劳动。国际劳工组织呼吁各国切实履行上述公约,并从立法与政策层面做出努力。康斯坦斯·托马斯说:“当然,还需要在立法和政策层面采取行动。比如,有些国家没有对从事家政工作的最低年龄做出规定,这一年龄不应低于就业的最低年龄限制;同时还要明确这些工作的危险程度,哪些是18岁以下孩子不能做的,哪些是18岁以上法定工作年龄的青年人可以做的。”
国际劳工组织指出,家政工作提供了非常重要的就业机会,尤其是对女性和青年人,因此应当予以规范化。消除家政劳动中的童工现象,既是为了保护儿童的权利,同时也是实现家政工人体面劳动的重要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