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下午,在CDS2014“移动医疗与糖尿病管理”论坛上,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监察专员周军、健康报社党委书记兼副社长、移动健康研究院联合院长邓海华、中华医学会糖尿病学分会主任委员翁建平等共同启动了“移动互联时代糖尿病管理合作平台”。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移动医疗正逐渐成为现代医疗领域冉冉升起的“新星”。而糖尿病作为一种需要长期管理的慢性病,遇上“移动医疗”会碰撞出怎样的火花?今年的CDS年会首次邀请互联网技术精英,交流基于互联网和大数据新技术平台的“现代网络技术与慢病管理”专题研讨会,推动新技术在糖尿病教育管理领域的应用和发展。
移动医疗需求庞大
政府部门应该“有所作为”
“目前,我国移动医疗主要集中在互联网领域,为广大民众提供的健康服务主要包括健康信息、健康咨询、优化医疗服务流程三种类型,”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监察专员周军指出,我国开展移动医疗的企业,无论是直接生产和提供产品,还是非互动性的医疗信息,如疾病的常识、药品、医院、医生信息等,亦或是互动医疗保健咨询以及疾病的管理服务等,都没有涉及直接提供医疗服务。
移动医疗如今越来越广泛的渗入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人们对于移动医疗的需求越来越大,而另一方面“医疗行为是非常严谨的,需要专业的医师诊断、专业的设备支持等多方面的配合完成”,因此,移动医疗需要引导和规范。在这个方面,政府应该而且已经有所作为。
我国于2009年颁布了《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非医疗机构不得从事网上诊断和治疗活动。2014年8月,国家卫计委今日在官网发布《关于推进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的意见》。《意见》对“远程医疗”作出了明确的定义:一方医疗机构邀请其他医疗机构,运用通讯、计算机及网络技术,为本医疗机构诊疗患者提供技术支持的医疗活动。项目主要包括: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医学影像诊断、远程监护、远程会诊、远程门诊、远程病例讨论等。同时明确规定,“非医疗机构不得开展远程医疗服务”。
周军指出,“移动医疗”与“远程医疗”虽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却有着密切的联系。政府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意见,是为了引导和规范移动医疗和远程医疗的发展,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针对目前医护人员和行业人士针对这些政策的意见,政府部门会搜集各地在执行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并适时来修订完善有关规定。
糖尿病“管”重于治
糖尿病管理亟需移动医疗支持
糖尿病管理是糖尿病防治的重要内容,天津医科大学代谢医院陈莉明教授指出,受工作、教育、自身、经济、医疗等因素的影响,我国糖尿病管理正面临患教方式效率低、医保重治轻预防、院外管理缺失、患者缺乏恒心和动力的现状。
与此同时,移动医疗逐渐在糖尿病管理方面显现出优势。比如移动医疗通过糖尿病医疗平台实现糖尿病管理,糖尿病医疗平台既是医生医疗工作管理工具,也是患者健康生活管理工具。医务工作者可根据临床需求,超越时间和空间,更便捷地对患者实行高校管理;而患者也可以运用健康管理软件,通过其用药提醒等功能,实时进行生活方式干预,提高依从性,从而进行有效的自我管理。此外,移动医疗还能促进医疗资源整合,减少就医次数,扩大医院服务半径。
另一方面,移动医疗虽然一定会改变慢性病的管理模式,但是也存在局限性。陈莉明特别提到,政策与法律保护、伦理与隐私保护、与传统医疗模式对接、服务费用支付、管理团队构建、高龄人群服务、高水平医师接受等诸多方面的问题阻碍了糖尿病移动医疗管理,需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