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建立临近保质期和当天到期食品消费提示制度、超过保质期食品的封存与销毁制度和临近保质期食品的捐赠制度。今后食品经营者在销售快过期食品时,必须作出醒目提示,处理过期食品的情况也需要向消费者进行公示,否则将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11月9日起至12月9日,广州市法制办就《广州市临近保质期和超过保质期食品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当天到期食品消费提示制度,提醒消费者购买该类食品后应当尽快食用。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凉菜等散装即食食品销售区域的显着位置提示消费者,所购买的散装即食食品在常温下保存时间超过2小时的,再次食用前应当确认食品未变质并予以充分加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