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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召开新《消法》贯彻实施情况新闻通报会

2014-04-17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4月15日,国家工商总局召开新《消法》贯彻实施情况新闻通报会。消保局、中国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分别就新《消法》施行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消保局相关负责人指出,新《消法》施行以来,国家工商总局组织全国工商系统在前期学习宣传新《消法》、培训执法人员、完善配套规章等准备工作基础上,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新《消法》深入实施,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是精心组织“3·15”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及时制定实施新《消法》配套规章,促进新《消法》深入实施;三是认真部署并指导“3·15”晚会曝光案件应急处理工作,稳步推进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
 
       消保局相关负责人还就“3·15”晚会现场消费者诉求受理、督办和第一季度全国消费者诉求情况作了说明。他表示,通过对12315系统受理消费者诉求分析,第一季度全国消费者诉求呈现消费者投诉总量、消费争议金额、群众举报违法案件数量大幅增长和咨询总量略有回落的“三增一减”特点,这与对新《消法》的大力宣传和贯彻实施密切相关。面对大幅度增长的投诉举报,各地工商部门认真受理,依法办理,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国家工商总局将继续完善新《消法》配套规章,进一步加强新《消法》宣传普及和监管执法工作,以更大的力度和更有力的举措推进新《消法》的深入实施。
 
       中国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指出,3月15日新《消法》正式实施以来,全国消协组织认真履行新《消法》赋予的各项职责,密切关注社会诉求,积极依法维权。一是以“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为主题, 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大力开展宣传咨询活动;二是积极履行新《消法》赋予的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的职责,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理念;三是针对新《消法》实施以来出现的具体问题,积极研究应对措施;四是加强消协组织建设,提高消协维权能力,为保障消协履行公益性职责夯实基础。
 
       会上,上海、浙江、湖南、陕西四省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就贯彻新《消法》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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