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卫生人才队伍更加优化。国家已构建起全世界规模最大的医学教育体系。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922所高等医学院校、1564所中等学校开办医学教育,硕士授予单位238个、博士授予单位92个,在校学生总数达395万人,其中临床类专业在校生达到114万人、护理类专业达到180万人。全国共有14所教育机构开设了少数民族医药专业和中医专业少数民族医药方向,在校生约17万人。云南、广西、贵州等地的中医学院先后设立中医学本科傣医、壮医、苗药等专业方向。部分少数民族医药院校与高等中医药院校合作,联合培养少数民族医药人才。截至2016年底,全国卫生人员总量达1117.3万人,卫生技术人员845.4万人,每千人口医师数达到2.31人,执业(助理)医师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比例为81.2%,高层次专业人才逐年增加。每千人口护士数达到2.54人,医护比达到1:1.1。
社会力量办医不断增长。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推进非营利性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鼓励医师利用业余时间、退休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或开设工作室。全国民营医院占比超过57%,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总数比2011年增长81%,门诊量已占全国门诊总量的22%。截至目前,在全国注册多点执业的医生中,到社会办医疗机构执业的超过70%。
基层和农村医疗条件进一步改善。从医疗卫生体制、医疗服务机构设置、医疗服务人员配备等多个方面向基层和农村倾斜。将县级医院定位为县域内的医疗卫生中心和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核心,在每个县(市)重点办好1至2所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基本实现每个乡镇建好1所卫生院,平均每个行政村设有1个村卫生室,每千农村居民配有1名乡村医生。
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更具层次性。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强化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实现医防结合。全面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引导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合理就医秩序,健全治疗——康复——长期护理的服务链。全国三级医院预约诊疗率达到38.6%,近400家医疗机构设置了日间手术中心。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居民对家庭医生的专业技术和服务态度的满意度达80%以上,群众就医感受得到明显改善。
医疗质量安全水平持续提高。制定《医疗质量管理办法》,逐步建立并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发布质控指标,开展信息化质量监测与反馈。推进医疗机构临床路径管理,制定1212个临床路径,基本覆盖常见病和多发病。发布实施《遏制细菌耐药国家行动计划(2016-2020年)》,综合治理细菌耐药问题。加强处方和用药监管。2016年,全国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为37.5%,较2011年降低21.9个百分点;门诊处方抗菌药物使用率为8.7%,较2011年降低8.5个百分点。医疗责任保险覆盖超过90%的二级以上医院。高度重视血液安全和血液供应,截至2015年底,实现血站核酸检测全覆盖,血液安全水平与发达国家基本一致。推进无偿献血和临床合理用血。2016年,共有1400万人次参加无偿献血,比2015年增长6.1%,基本满足临床用血需求。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已成为器官移植的主要来源。
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取得长足发展,相比制度实施前,基本药物销售价格平均下降30%左右,并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零差率销售,患者用药负担大为减轻。启动首轮国家药品价格谈判试点,乙肝、非小细胞肺癌等谈判药品的采购价格下降50%以上,价格处于全球低位,截至2016年底,患者减少支出近亿元。完善罕见病药品供应保障政策。增加艾滋病防治等特殊药物免费供给。深入推进医药创新,实施“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2011年至2015年,全国共有323个创新药获批开展临床研究,埃克替尼等16个创新药获批生产,139个新化学仿制药上市,累计600多个原料药品种和60多家制剂企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GMP要求,PET-CT、128排CT等一批大型医疗设备和脑起搏器、介入人工生物心脏瓣膜、人工耳蜗等高端植入介入产品获批上市。推动建设遍及城乡的现代医药流通网络,基层和边远地区的药品供应保障能力不断提高。
传统医药发展更受国家支持。2013年至2015年,国家投入专项资金46亿元支持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2016年,国家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药工业规模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8653亿元,约占全国医药工业规模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三分之一。2011年以来,49项中医药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科技奖励。青蒿素及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等中西医药研究成果获全球关注。
五、全民医疗保障体系逐步健全
中国大力推进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形成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补充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宽领域、全民覆盖的医疗保障体系,初步实现了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
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体的全民医保初步实现。截至2016年底,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超过13亿人,参保覆盖率稳固在95%以上。2016年,国家正式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整合,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
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能力和可持续性进一步增强。2016年,全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和支出分别为10274亿元和8287亿元,比2012年分别增加4212亿元和3419亿元,年均增长率分别为15.7%和15.6%;全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和支出分别为2811亿元和2480亿元,比2012年分别增加1934亿元和1805亿元。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继续提高,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450元。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逐步提高。2016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当地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0%和70%左右。201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和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50%和70%左右。《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西药、中成药部分共收载药品2535个,比旧版目录增加339个,增幅约15%,基本涵盖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中的治疗性药品。对部分具有重大临床价值且价格高昂的专利独家药品,政府组织医保药品谈判,准入36个药品,治疗领域覆盖多种恶性肿瘤、部分罕见病及慢性病。新增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有序推进。全国70%以上地区积极探索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等支付方式。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继续推广就医“一卡通”。截至2017年8月底,全国已基本实现参保人员统筹区域内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和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顺利开展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联网接入工作,全国所有省份(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有统筹地区已全部接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截至2017年8月底,开通6616家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
城乡居民大病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解决大额医疗费用为切入点,不断完善和提高针对重特大疾病的医疗保障制度。截至2015年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已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2016年,大病保险覆盖城乡居民超过10亿人,推动各省大病保险政策规定的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上,受益人员的实际报销比例提高10-15个百分点。
医疗救助机制成效显著。医疗救助政策框架基本建立,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医疗救助标准和救助水平的城乡统一逐步实现。医疗救助对象范围从过去的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逐步拓展到贫困人口、低收入家庭成员和因病致贫家庭中的重病患者。各级工会积极组织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对患重大疾病的职工进行帮扶,减轻患病职工经济负担。2016年,国家共安排155亿元医疗救助补助资金(不含疾病应急救助补助资金),其中92%的资金投向中西部地区和贫困地区,累计实施医疗救助8256.5万人次,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5560.4万人。被救助对象在年度救助限额内住院救助的比例普遍达70%以上。医疗救助服务更加便利可及,93%的地区实现了医疗救助与医疗保险费用“一站式”结算。2013年起,国家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通过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对需要紧急救治但身份不明或身份明确、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的患者进行救治。截至2017年6月,累计救助患者约64万人。
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逐步提高。2016年,国家开始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对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全覆盖,农村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组织动员全国80多万工作人员,对因病致贫返贫家庭,精准调查核查发病率高、费用高、严重影响生产生活能力的93种重点病种,建立起健康扶贫工作台账和数据库。组织对患有大病和慢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进行分类救治,截至2017年5月,全国已分类救治贫困患者260多万人。实行精准的大病保险倾斜性支付政策,对农村贫困人口在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推进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算。安排全国889家三级医院承担对口帮扶任务,对所有贫困县1149家县级医院实现帮扶全覆盖。
六、特定群体的健康水平显著进步
中国高度重视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等特定群体的健康权,不断完善卫生与健康规划,提供多元化和有针对性的健康服务,非歧视地均等满足各类群体的特殊需求。
妇幼保健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建立遍布城乡的三级妇幼卫生服务网络。2016年,国家投资29亿元支持247所市、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妇幼保健机构3063个,妇产医院757个,儿童医院117个,妇产科和儿科执业(助理)医师37万人。在3.4万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7万个乡镇卫生院、64万个村卫生室中均配有专兼职妇幼保健工作人员。
妇女孕产期保健服务水平切实提升。2009年起,国家逐年扩大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的覆盖面,受益人群不断增加。2009年至2016年,国家免费为1299个项目县的6000余万35岁至64岁农村妇女进行了宫颈癌检查,并专项投入资金226亿元,补助农村孕产妇7400余万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从2008年的92.3%提高到2016年的99.6%,农村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大幅下降。国家安排补助资金,支持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等11项服务项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目标不断实现。
儿童健康水平显著提高。2013年,全国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上升到58.5%,母乳喂养率不断提高。2016年,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7.5‰和10.2‰,均提前实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目标,与发达国家差距进一步缩小。2016年,5岁以下儿童低体重率、生长迟缓率、贫血患病率分别下降到1.49%、1.15%、4.79%,均提前实现《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目标。截至2016年底,全国创建30家国家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开展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为国家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6-24月龄儿童每天提供1包富含蛋白质、维生素和矿物质的辅食营养补给品。2016年第五次中国儿童体格发育调查结果显示,最近40年,全国7岁以下儿童体格发育水平快速增长,已超过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儿童生长发育标准。
儿童疾病防治成果得到巩固。2016年,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到5.7%,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保持在1‰以下。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保持在99%以上,继续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儿童肺结核报告发病率保持在较低水平。2016年,遗传代谢性疾病(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筛查率达到96%,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实施范围已覆盖全国21个省(区、市)的354个县(市、区)。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地中海贫血防控试点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老年人健康服务体系日趋完善。截至2015年底,全国建有康复医院453所、护理院168所、护理站65所,比2010年分别增加了69.0%、242.9%、16.1%;全国康复医院、护理院、护理站从业卫生人员分别为36441人、11180人、316人,比2010年分别增加了96.5%、286.7%、69.9%。2015年,国家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体检达1.18亿人次,健康管理率达82%。老年人心理健康得到充分关注,国家和社会通过各种形式向老年人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提供心理辅导,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深入推进。2016年在全国遴选确定90个市(区)为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全国医养结合机构共有5814家,床位总数达121.38万张。其中,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3623家,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1687家,医养同时设立504家,有2224家纳入了医保定点范围。积极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质量控制体系更加健全,医养结合机构的服务质量显著提升。
残疾预防与残疾人康复服务持续加强。2016年和2017年,国家分别颁布《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和《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残疾预防与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法治化发展轨道。2012年至2016年,全国共有1526万残疾人得到基本康复服务。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残疾人康复机构7858个,在岗人员22.3万人,947个市辖区和2015个县(市)开展社区康复工作,配备45.4万名社区康复协调员。自2017年起,国家将每年8月25日定为“残疾预防日”。
残疾人康复体育的覆盖面逐步扩大。推进“十三五”残疾人体育基本公共服务。实施“由西向东”“自北向南”“先薄弱后发达”的地区引导政策,资助西部6省(区、市)康复体育进家庭项目8000户,撬动全国服务88884户,补贴新建社区健身示范点50个,撬动全国新建1842个。全国经常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残疾人比例提升至9.6%。
残疾孤儿得到特别关爱。2015年以来,国家将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中具有手术适应症的病残儿童,以及社会散居孤残儿童纳入“明天计划”资助范围,参照福利机构内孤残儿童的救治政策和做法,实施医疗康复,数以万计的“明天计划”术后康复儿童融入了社会。福利机构内凡具备手术适应症的新增患儿都能在最佳治疗时机得到手术救治。截至2016年底,国家已投入资金8.6亿元,为9万多名残疾孤儿实施了手术矫治和康复训练。
七、积极参与全球健康治理和国际医疗援助
中国是医疗卫生领域国际合作的倡导者、推动者和践行者,始终致力于实现国际人口与发展大会行动纲领,全面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特别是健康领域可持续发展目标,积极开展对外医疗援助和全球应急处置,认真履行健康领域国际公约,勇于承担国际人道主义责任。
参与医疗卫生国际规则体系建设。中国较早签署批准《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加入《麻醉药品单一公约》《精神药物公约》,参与制定《阿拉木图宣言》等一系列国际条约、宣言,响应《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2016年,在第69届世界卫生大会上,中国提出并推动通过“促进创新和获取安全有效可负担的优质儿童药品”决议,得到各方积极回应。
与世界卫生组织开展深度合作。2016年,在北京签署发布《中国-世界卫生组织国家合作战略(2016-2020)》,确定卫生政策、规划、技术、人力资源等领域的合作。2017年,签署《关于“一带一路”卫生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关于“一带一路”卫生领域合作的执行计划》,共同致力于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卫生应急、传染病防治、传统医学等领域的合作。
国际医疗卫生交流合作不断扩大。中国与其他国家开展健康领域的经验共享和战略对话,每年举办多个医疗卫生服务领域的国际研讨会。2015年12月,在中非合作论坛约翰内斯堡峰会上宣布中非公共卫生合作计划,包括参与非洲疾控中心建设等重要举措。2016年10月,与埃塞俄比亚等15个亚非国家建立对口医院合作关系。2017年4月,与马拉维等非洲国家签署医药卫生合作协议。从2005年开始,中国已培训数千名来自发展中国家的官员和技术服务人员,推动中国民间组织在津巴布韦、肯尼亚等国家及湄公河地区开展青少年生殖健康和艾滋病预防的教育培训项目。
对外医疗卫生援助成绩卓著。1963年以来,中国先后向69个发展中国家派遣了援外医疗队,累计派出医疗队员2.5万人次,治疗患者2.8亿人次。2015年9月,中国在联合国系列峰会上宣布将在未来5年为发展中国家提供100所医院和诊所、实施100个“妇幼健康工程”等重大卫生援助举措。截至2017年6月,中国共有1300多名医疗队员和公共卫生专家在全球51个国家工作,在华培养了2万多名受援国际医疗卫生管理和技术人才,建设了综合医院、专科中心、药品仓库等150多个标志性设施,提供了急救车、诊疗仪器、疫苗冷链等多批医用物资,向非洲捐赠抗疟药品,挽救了4000万人的生命。自2008年起,中国为非洲国家设立了30个疟疾防治中心,提供价值1.9亿元的青蒿素类抗疟药品。
全球应急处置有效开展。中国达到《国际卫生条例》履约标准。积极引领国际应急救援行动,先后加入应对安哥拉、圭亚那的黄热病、寨卡病毒等疫情。2014年,西非暴发埃博拉出血热疫情,中国连续4轮向疫区国家和国际组织提供现汇和物资等援助,共计价值1.2亿美元。派遣1200多名医护人员和公共卫生专家赴疫区及周边国家,累计完成样本检测近9000份、留观诊疗病例900多例、培训1.3万名当地医疗护理和社区防控骨干。2015年,尼泊尔发生8.1级特大地震,中国先后协调安排4支共193人的中国政府医疗防疫队伍赴尼泊尔灾区开展救援,累计救治伤员2600多人次,培训卫生防疫技术骨干1000余人。
中医药的国际认同度持续提升。中医药已传播到全球183个国家和地区,成为中国与东盟、欧洲、非洲等地区和卫生组织合作的重要内容。“中医针灸”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黄帝内经》《本草纲目》入选世界记忆名录。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已有103个会员国认可使用针灸,其中29个设立了传统医学的法律法规,18个将针灸纳入医疗保险体系。
结束语
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民健康权利,把维护人民健康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要务,实施了一系列利当前、惠长远的重大举措,中国健康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为人类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人生天地间,长路有险夷”。中国清醒地认识到,保障人民健康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长时间的持续努力。当前,由于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由于疾病谱、生态环境、生活方式不断变化,中国仍面临多重疾病威胁并存、多种健康影响因素交织的复杂局面;同时,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和健康观念增强,人民群众对健康产品、健康服务的需求持续增长,并呈现出多层次、多元化、个性化的特征。中国既面对着发达国家面临的健康问题,也面对着发展中国家面临的健康问题。
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中国正在加紧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已制定实施《“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等一系列规划纲要,并提出“三步走”的目标,即到2020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主要健康指标居于中高收入国家前列;到2030年,促进全民健康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主要健康指标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到2050年,建成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相适应的健康国家。中国各级政府将继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奋力推动卫生与健康事业全面发展。
健康是人类的永恒追求,健康促进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将健康确定为重要可持续发展目标,全球健康体系正处于发展的重要时期。中国将一如既往地积极参加健康相关领域的国际活动,深入参与全球健康治理,大力落实健康领域可持续发展目标。通过配合“一带一路”建设,增进同沿线国家卫生与健康领域的合作,加强与世界各国的互学互鉴。在“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伟大进程中,中国愿与世界人民携起手来,为建设一个更加美好的健康世界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