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构建区域发展新格局
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
原则,围绕新发展理念,在推动各地区依据主体功能定位发
展的基础上,优化发展空间布局,着力打造一批主题特色鲜
明的试验区和示范区,形成要素有序自由流动、主体功能约
束有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资源环境可承载的区域协调协
同发展新格局。
第一节 优化空间开发布局
按照主体功能定位、现有发展基础和资源环境承载能
力,以“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
展为引领,以重要交通走廊和中心城市为依托,着力培育若
干带动区域协调协同发展的增长极,构建以陆桥通道西段、
京藏通道西段、长江—川藏通道西段、沪昆通道西段、珠江
—西江通道西段为五条横轴,以包昆通道、呼(和浩特)南
(宁)通道为两条纵轴,以沿边重点地区为一环的“五横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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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一环”西部开发总体空间格局。
加快以成渝、关中—天水、北部湾、珠江—西江、天山
北坡等重点经济区为支撑的核心增长区域建设,推进兰州—
西宁、呼包银榆、黔中、滇中、川南、藏中南、酒泉—嘉峪
关等次级增长区域发展,在有条件的地区培育若干新增长
极。把沿边重点地区培育成为边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
专栏 2:“五横两纵一环”总体空间格局
五横:
陆桥通道西段节点城市:渭南、西安、宝鸡、天水、兰州、武威、金昌、
张掖、酒泉、嘉峪关、哈密、乌鲁木齐、石河子、奎屯、伊宁、库尔勒、喀什、
若羌、和田。
京藏通道西段节点城市:呼和浩特、银川、白银、兰州、西宁、格尔木、
那曲、拉萨。
长江—川藏通道西段节点城市:重庆、泸州、宜宾、成都、雅安、康定、
昌都、林芝、拉萨。
沪昆通道西段节点城市:铜仁、凯里、贵阳、安顺、六盘水、兴义、曲靖、
昆明。
珠江—西江通道西段节点城市:梧州、贵港、南宁、柳州、来宾、崇左、
百色、曲靖、昆明。
两纵:
包昆通道节点城市:包头、巴彦淖尔、银川、白银、兰州、陇南、广元、
绵阳、德阳、成都、西昌、攀枝花、楚雄、昆明。
呼南通道节点城市:二连浩特、呼和浩特、榆林、延安、西安、安康、重
庆、遵义、贵阳、都匀、河池、桂林、柳州、南宁。
一环:
沿边重点地区:防城港(东兴)、凭祥、龙邦、勐腊(磨憨)、瑞丽、腾
冲、河口、孟定、亚东、樟木、红其拉甫、喀什、和田、霍尔果斯、阿拉山口、
布尔津、策克、甘其毛都、二连浩特、珠恩嘎达布其、满洲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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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 “十三五”西部开发空间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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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建设重点创新试验区
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在具备条件的地区着力推进创新试
验,发挥创新集聚和示范引领作用,带动西部地区转变发展
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
稳步推进四川、西安等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
支持重庆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打造创新示范高地。支
持兰州等高教与科研资源相对密集地区完善创新体系和创
新制度环境,推动产学研紧密融合。研究在西部选取若干具
备条件的区域打造一批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形成可复制、
可推广、可持续的新路径新模式,促进国防经济和地方经济
深度融合。深入推进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和攀(枝花)西
(昌)、包头、崇左等稀土(钒钛)综合利用创新示范区建
设。研究选择典型资源富集地区创建资源型城市转型创新试
验区。支持甘肃兰(州)白(银)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深化
与上海张江等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区的合作。推动杨凌、
璧山、宜宾、南充、石河子依托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推进农业
科技成果转化。支持两江新区、贵安新区、中卫、呼和浩特、
延安等开展大数据产业技术创新试验区等建设试点。探索在
有条件的地区建立若干承接区域科技转移示范园区。
第三节 培育绿色发展引领区
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引,依据各地主体功能定位,合理
确定空间开发强度,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国土综合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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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2 绿色发展引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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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促进能源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把重点生态功能区、农产
品主产区等建设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绿色发展引领区。
优化创新资源富集区资源开发和利用模式,加强经济增长极
等重点开发区域环境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加快甘肃国家
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建设,有序推进西部地区国家生态
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探索建设三江源、大兴安岭北部原始
林区等国家公园。探索打造三江源、祁连山等一批生态补偿
示范区。支持赤水河流域、三峡库区发展生态经济,支持重
庆、四川南充在嘉陵江流域综合保护开发中先行先试。支持
西安浐灞生态区探索开发区生态文明建设新模式。
第四节 打造内陆和沿边开放试验区
深入推进内陆地区开发开放。着力打造重庆西部开发开
放的重要战略支撑和成都、西安、昆明、南宁等内陆开放型
经济高地,支持建设宁夏、贵州等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
加快重庆两江、甘肃兰州、陕西西咸、贵州贵安、四川天府、
云南滇中等国家级新区发展,在符合条件的地区新培育若干
国家级新区、临空(港)经济区,优化布局一批海关特殊监
管区域。支持西安国际港务区、兰州国际港务区、乌鲁木齐
港务区、重庆国际物流港、成都国际铁路港、毕节国际内陆
港等功能区发展。有序推进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
设。推动中国—新加坡(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建
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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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3 内陆和沿边开放试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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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沿边地区开发开放,推动内蒙古面向俄罗斯、
蒙古,新疆面向中亚,西藏面向南亚,云南面向南亚、东南
亚,广西面向东南亚开放,深化与周边国家毗邻地区合作。
集中力量加快广西东兴、凭祥,云南瑞丽、勐腊(磨憨),
内蒙古满洲里、二连浩特等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培育
若干新的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加快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
发区建设。
第五节 支持全面小康攻坚区发展
采取有力措施扶持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生存环
境较差、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滞后的困难地区加快发展,确保
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完善支持政策,加快陕甘
宁、左右江、川陕等革命老区建设。统筹推动老工业基地全
面振兴、促进产业衰退地区振兴发展,全面开展城区老工业
区搬迁改造。支持资源枯竭城市、独立工矿区、采煤沉陷区
等区域转型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快民族地区和人口
较少民族发展,确保对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比重继续增加,支
持人口较少民族整村整族脱贫,传承发展民族传统文化,提
升各族人民福祉。积极推动西藏、四省藏区、南疆四地州等
地区加快发展。未列入西部大开发范围的民族自治县,由其
所在的省级人民政府在职权范围内比照西部大开发的有关
政策予以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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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坚定
不移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
度。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
低碳发展、永续发展。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增强抵御自
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
第一节 实施重大生态工程
通过固坡、复土、造林,修复因自然灾害、大型建设破
损的山体和矿山废弃地。继续加强农田林网营造和村镇绿化
建设,提高农区和绿洲防护林体系综合防护功能。推进天然
林保护二期工程,全面停止国有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协议停
止集体和个人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推进深远山林业职工搬迁
和林场撤并调整工程。对 25 度以上陡坡耕地、严重沙化耕
地、严重污染耕地以及重要水源地 15—25 度坡耕地实施退
耕还林还草。加快建设河西走廊、天山北坡谷地、南疆河谷
荒漠绿洲防风固沙林和黄土高原保水固土林,横断山脉水源
涵养林以及长江、珠江上游防护林。在西南岩溶石漠化地区、
干热河谷地区封山育林,在西北地区和内蒙古开展工程固沙
治沙和封禁保护,推进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在长江、珠江
等大江大河上游建设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加快实施祁连
山生态保护建设与综合治理、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
柴达木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川西藏区生态保护与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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