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篇 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
坚持发展和安全兼顾、富国和强军统一,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全面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
第七十七章 全面推进国防和军队建设
以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为引领,贯彻新形势下军事战略方针和改革强军战略,全面推进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加强军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古田全军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培育“四有”新一代革命军人。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加快军事立法工作,构建与形势任务和新领导指挥体制相适应的军事法规体系。加强各方向各领域军事斗争准备,发挥军事需求牵引作用,优化军事战略布局,积极经略重大安全领域,加强新型作战力量建设,加强国防科技、装备和现代后勤发展建设,扎实开展实战化军事训练,着力提高基于网络信息体系的联合作战能力。基本完成国防和军队改革目标任务,基本实现机械化,信息化取得重大进展,构建能够打赢信息化战争、有效履行使命任务的中国特色现代军事力量体系。加强国际军事交流与合作,积极参加国际维和行动。
第七十八章 推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
在经济建设中贯彻国防需求,在国防建设中合理兼顾民用需要。完善军民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健全军民融合发展的组织管理、工作运行和政策制度体系。建立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军民融合领导机构。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立法。坚持军地资源优化配置、合理共享、平战结合,促进经济领域和国防领域技术、人才、资金、信息等要素交流,加强军地在基础设施、产业、科技、教育和社会服务等领域的统筹发展。探索建立军民融合项目资金保障机制。深化国防科技工业体制改革,建立国防科技协同创新机制,实施国防科技工业强基工程。改革国防科研生产和武器装备采购体制机制,加快军工体系开放竞争和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优势民营企业进入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加快军民通用标准化体系建设。实施军民融合发展工程,在海洋、太空、网络空间等领域推出一批重大项目和举措,打造一批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增强先进技术、产业产品、基础设施等军民共用的协调性。加强国防边海防基础设施建设。
深化国防动员领域改革,健全完善国防动员体制机制。加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全民国防教育,强化全民国防观念。加强后备力量建设,突出海上动员力量建设,增强基于打赢战争和服务国家大局需要的组织动员、快速反应、支援保障能力。加强现代化武装警察部队建设。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维护管理。加强对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服务保障体系和相关政策制度。密切军政军民团结。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大力推进政治安边、富民兴边、军事强边、外交睦边、科技控边,提高边境综合管控能力,维护边境地区安全稳定。增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综合实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加快向南发展,充分发挥维稳戍边功能。
第二十篇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保障“十三五”规划有效实施,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更好履行各级政府职责,最大程度地激发各类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形成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强大合力。
第七十九章 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各级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领导能力和水平,为实现“十三五”规划提供坚强保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和奖惩机制,调动各级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带领群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全面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民族、宗教、侨务等政策,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共识和力量,推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八十章 形成规划实施合力
明确政府主体责任,科学制定政策和配置公共资源,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推动规划顺利实施。
第一节 加强规划协调管理
加强统筹管理和衔接协调,形成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统领,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地方规划、年度计划等为支撑的发展规划体系。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组织编制一批国家级专项规划特别是重点专项规划,细化落实本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任务。地方规划要做好发展战略、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项目与国家规划的衔接,切实贯彻落实国家规划的统一部署。加快出台发展规划法。
第二节 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和评估工作,把监测评估结果作为改进政府工作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依法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规划实施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以及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和重要改革任务,要明确责任主体、实施进度要求,确保如期完成。对纳入本规划的重大工程项目,要简化审批核准程序,优先保障规划选址、土地供应和融资安排。发挥审计机关对推进规划实施的审计监督作用。密切关注形势变化和风险演化,坚持守住底线,做好应对困难复杂局面准备。需要对本规划进行调整时,由国务院提出调整方案,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第三节 强化财力保障
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在明晰各级政府支出责任的基础上,强化各级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要结合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财力可能,合理安排支出规模和结构。加快政府投资立法。
第四节 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性
本规划提出的预期性指标和产业发展、结构调整等任务,主要依靠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实现。要激发全国各族人民参与规划实施、建设祖国的主人翁意识,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汇聚人民群众的力量和智慧,形成全体人民群策群力、共建共享的生动局面。
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前景光明,任务繁重。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万众一心、艰苦奋斗,共同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伟大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