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组织管理。
1.成立以医院主管业务领导为主任,以相关职能部门、临床、医技和信息部门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卒中诊疗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部门职责及工作制度。
2.成立以神经内科、神经外科、介入医学科、急诊医学科医师、护士为主体,卒中诊疗相关专业医务人员为依托的救治小组。设立脑血管病急诊窗口,保证卒中中心绿色通道畅通。
3.按照卒中相关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制定各类卒中病种救治预案和工作流程。
4.建立卒中住院登记及随访登记数据库,建立专人负责的卒中病例管理、随访管理的相关制度。
5.设置专人负责的卒中健康宣教、继续教育、科研工作小组。
(三)建设要求。
1.设置脑血管病急诊绿色通道,建立急诊值班(24小时/7天)制度。脑血管病急诊值班负责人应由经过卒中专业培训的具备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神经内科或神经外科医师担任。
2.配置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
3.具有卒中单元多学科协作小组,能进行健康宣教、心理支持、功能锻炼及综合物理治疗等。
4.建立脑卒中急症患者诊疗“绿色通道”,整合急诊科、影像科、检验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等,组成卒中急性期溶栓、血管内治疗及外科手术专业小组;与本地区急救中心及有关医疗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对于转诊至本中心的脑血管病急诊患者及时接收、有效处置。
5.能开展颈动脉内膜剥脱手术、颈动脉血管成形和支架植入术、颅内血肿清除术、去骨瓣减压术、脑室引流术、动脉瘤夹闭手术、动脉瘤血管内治疗、动静脉畸形手术及血管内治疗等。
6.具备开展脑卒中康复治疗的条件和技术能力,包括:物理治疗、作业疗法、语言疗法、认知及心理疗法等技术项目及治疗设备。具备营养障碍管理医师。
7.建立多学科联合查房制度、会诊制度及双向转诊制度;能为患者提供最佳治疗方案。
8.根据脑卒中相关疾病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及临床路径,制定本中心脑卒中诊疗流程,并定期审核及修订。
(四)服务要求。
1.规范卒中诊疗,提高符合适应证的急性缺血性脑血管病静脉溶栓率,降低症状性和无症状性颈动脉狭窄患者手术并发症发生率。
2.康复医学科早期介入,及时对患者进行基本功能评定,尽早开始康复治疗。
3.能够24小时提供医学影像检查诊断服务,对卒中患者实施CT或MRI优先检查;可开展CT和MRI的灌注成像、血管成像等检查。
4.能够进行全脑血管造影(24小时/7天)和血管功能评估。
5.能够采用神经外科、血管外科和介入治疗科等专科技术手段治疗或预防各种类型卒中:急性缺血性和出血性卒中、自发性蛛网膜下腔出血、颅内血管畸形、动脉瘤等。
6.能够向各级医院双向转诊患者及提供远程会诊,实现卒中信息数据网络直报。
附录:医院卒中中心诊疗流程及质控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