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设要求。
1.医院布局合理,开辟卒中急救绿色通道、卒中宣传专栏和明显提示标识,配备满足卒中患者救治需求的设备、设施。
2. 急诊应成立包括急诊医师、神经科医师和介入、检验及影像科医师等在内的卒中急救小组,做到24小时/7天在岗。有条件的单位应设立脑血管病专病急诊室。
3.卒中救治小组由具备资质的神经内科或神经外科医师负责(副主任医师及以上),小组成员由经过相关培训的神经内科、神经外科、介入科、影像科、康复科医师,及掌握颈动脉彩超、TCD、 TCCD(TCCS)、经胸超声心动图、经食管超声心动图等检查的超声科医师,以及经过专业培训的护理团队等组成。
4.卒中救治团队专业人员反应快速,业务熟练,能够为卒中患者提供诊断、评估、救治及转运上级卒中中心等,为争取急救时间窗提供规范、快速的诊疗服务。
5.建立与基层医疗机构对口帮扶和协作关系,建立与院外急救体系对接和接受上级医院会诊、远程卒中救治及患者转诊的机制和制度。
6.建立符合标准的卒中病例信息登记、统计分析、随访系统及数据库。
(四)工作要求。
1.实施卒中急性期规范化救治,优化诊疗流程,提高医疗效率,对于确诊的急性卒中患者,及时接诊评估、完善相关检查并开展救治。
2.按照适应证选择溶栓等治疗。
3.执行规范化的卒中一、二级预防。
4.开展早期卒中康复治疗。
5.能够开展脑卒中基本病因学及常见相关危险因素检查。
6.保证全天候开展心电图、胸片检查。
7.保证全天候开展颅脑CT平扫。
8.对缺血性卒中患者使用卒中量表进行评估。
9.对卒中患者采取预防卒中相关性肺炎、深静脉血栓形成等常见并发症的必要措施。
10.对卒中患者常规进行液体和营养状况评估,不能正常进食但胃肠条件允许的患者能够早期进行鼻饲,并进行有效监测。
11.门诊医生能积极倡导并推广卒中防控5项简易措施:规范干预高血压、糖尿病、血脂异常等卒中危险因素;进行体力活动及常规锻炼;健康饮食,避免肥胖;戒烟限酒;掌握识别卒中预警症状和应对方法,定期体检。
12.制定社区卒中健康教育与预防计划,开展本区域内的群众健康宣教工作。组织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全科医生进行卒中防治培训工作。
二、三级医院卒中中心
(一)基本条件。
1.三级综合医院或相关专科医院。
2.设置神经内科、神经外科、急诊医学科、介入医学科、康复医学科等与卒中诊疗相关的诊疗科目。
3.开设符合设置标准的脑血管病诊疗病区。
4.设置符合标准的神经科重症监护病房或床位,开设床位10张以上。
5.开设卒中专科门诊,能够开展规范的卒中筛查、高危人群干预及随诊。
6.开设卒中康复门诊或病房,或与有关康复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
7.建立脑卒中健康宣教、专业技术培训及卒中中心工作人员继续医学教育体系。
8.卒中中心要按照病历书写管理有关规定,并结合专科特点,开展病历信息化建设;建立专人负责的卒中诊疗数据、随访数据等信息统计、分析系统,以规范卒中诊疗,加强临床质量控制,提高医疗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