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护士队伍建设。
1.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维护护士合法权益。采取有力措施督促医疗机构落实《护士条例》等,在保证人力配置、提升薪酬待遇、防控和减少护理职业健康危险因素等方面加大落实力度,切实维护和保障护士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稳定和发展好护士队伍。大力宣传在护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护士,依法严惩伤害护士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护士人身安全。
2.增加注册护士总量,满足临床工作需求。根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迫切需求,采取有效措施持续增加注册护士数量,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的护士数量。根据功能定位、服务半径、床位规模、临床工作量等科学合理配置护士人力,满足临床工作需求。
3.建立护士培训机制,提升专业素质能力。建立“以需求为导向,以岗位胜任力为核心”的护士培训制度。国家卫生计生委制订培训大纲和培训要求,并指导各地开展培训工作。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护士培训工作。重点加强新入职护士、专科护士、护理管理人员、社区护士、助产士等的培训,切实提高护理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
4.建立护士分层级管理制度,明确护士职业发展路径。建立符合护理工作特点的护士分层级管理制度。以护士临床护理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为主要指标,结合工作年限、职称和学历等,对护士进行合理分层。将护士分层管理与护士的薪酬分配、晋升晋级等有机结合,明确护士职业发展路径,拓宽护士职业发展空间。
5.发展专科护士队伍,提高专科护理水平。选择部分临床急需、相对成熟的专科护理领域,逐步发展专科护士队伍。建立专科护士管理制度,明确专科护士准入条件、培训要求、工作职责及服务范畴等。加大专科护士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专科护理水平。
(二)提高护理服务质量。
1. 完善护理工作制度、服务指南和技术规范。根据医学科学技术发展和临床诊疗工作需求,完善护理工作规章制度,临床护理服务指南和护理操作技术规范。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实际,细化有关内容并具体落实,提高护理服务的专业性、规范性。
2.继续深入推进优质护理。进一步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逐步实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优质护理服务全院覆盖,提高开展优质护理的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比例。继续推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大力推进优质护理服务,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护士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为群众提供医学照顾、病情观察、健康指导、慢病管理、康复促进、心理护理等服务,体现人文关怀。
3.持续改进护理服务质量。建立完善护理质量控制和持续改进机制,运用科学方法不断改进临床护理实践;明确护理质量控制关键指标,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定期监测、反馈制度,不断提高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安全。
4.提高基层护理服务水平。通过对口支援、远程培训、在岗培训等方式,加强基层护士的培养,提高其护理服务能力,特别是健康管理、老年护理、康复促进、安宁疗护等服务能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建立帮扶机制,带动基层医疗机构提高护理服务能力。要逐步完善激励机制,在绩效分配、职称晋升、教育培训等方面,向基层护士倾斜,调动基层护士队伍积极性。
(三)加强护理科学管理。
1.完善护士执业管理制度。应对患者和群众健康需求,结合医学和护理专业发展,根据护士执业能力,修订护士执业注册和医疗管理制度。完善护士执业地点、执业范围和执业规则有关规定,密切医疗、护理、康复协作,促进护理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中发挥更大作用。
2.逐步实施医院护理岗位管理。完善并推进医院护理岗位管理制度,实现护士同岗同薪同待遇,激发广大护士活力。要建立人事、财务、医务、护理、后勤等多部门联动机制,科学设置护理岗位,建立护士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合理配置护士人力。在提高护士薪酬待遇的基础上,建立科学的护士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制度,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
3.加强护理信息化建设。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和移动通讯等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大力推进护理信息化建设,积极探索创新优化护理流程和护理服务形式,强化移动医疗设备等护理应用信息体系,提高护理服务效率和质量,减轻护士工作负荷。同时,为实现护理质量持续改进、护理管理更加科学化、精细化等提供技术支撑。逐步实现护理资源共享、服务领域拓展,地区间护理工作水平共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