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三五”时期主要任务
(一)依法履职,统筹做好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
1.不断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提升标准实用性。
一是制定、修订30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针对监管需要和产业现状与发展趋势,制定修订亟需的基础标准、生产经营卫生规范、配套检验方法和农兽药残留等标准。重点加强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特殊人群营养型食品标准,以及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重点人群集中供餐食品安全与营养操作规范类标准的研制。不断提升标准实用性,加强标准制定与监管的衔接。二是完善标准管理制度。制定公布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实现食品安全标准与“三新食品”衔接,国家标准与地方标准衔接,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与进口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指定标准衔接。三是提升标准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各级卫生计生部门食品安全标准工作平台,完善地方标准,使地方标准成为国家标准的有效补充。组织开展标准培训、咨询、跟踪评价工作,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价,服务监管部门、行业和企业。四是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基础研究。加强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物及其他有害因素的监测和抽检等数据在标准制定中的应用。整理完善国家层面技术法规与标准等方面基础数据,为标准制定修订、行政监管、产业发展、风险交流等提供技术基础。根据监测和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完善标准。加强标准相关基础研究,推动促进相关科技成果向标准转化。
专栏1 食品安全标准建设工程 |
一是加快制定、修订亟需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完成30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完善基础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规范、食品产品标准、食品相关产品标准及配套检验方法等制定、修订工作;二是加强标准研制实验室设备建设和人才培养,加强标准转化应用研究;三是组织实施“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究”重点专项,开展食品安全重要标准物质研发等工作;四是推进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建立科学、公开、透明的食品安全标准信息反馈机制;五是加大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和培训力度,加强标准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相关技术机构对食品安全标准的指导、解答能力。 |
2.提高风险监测工作质量,提升监测科学性。
一是科学布局监测网络。以点带面、规范发展,将监测网络覆盖至全国所有县级行政区域,并向乡镇农村延伸,逐步消除监测的“死角”和“盲点”,综合运用统计学原理、地理定位和信息技术,科学设置监测点,结合地域特点和重点污染地区、婴幼儿和学生等重点人群需求,分类监测,强化监测工作的针对性和代表性。二是科学设置监测项目。根据食品安全形势研判和治理需要,每年适当调整或增加可能存在隐患风险的监测项目,提高风险隐患发现能力。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风险监测计划和地域特点,制定本省(区、市)风险监测方案。三是强化监测质量管理。建立健全监测工作管理办法和采样、检验、信息报告等技术规范,在各级监测技术机构建立和应用风险监测实验室质量流程管理系统,制定监测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强监测工作的督导,强化监测全程质量控制,保障数据的准确可靠。四是做好风险监测数据的科学分析和利用。不断充实完善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相关基础数据,系统绘制重点食品污染谱系图,掌握重点污染地区特异性污染状况。加强风险监测结果分析和通报会商,发挥监测数据在风险预警和健康宣教中的作用。
专栏2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工程 |
一是构建覆盖所有县级行政区域并延伸到乡镇、农村的基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体系,开展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规范化建设,提升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二是在风险监测技术机构建立应用实验室质量流程管理系统。 |
3. 夯实风险评估工作基础,保障风险评估权威性。
一是逐步完善评估相关基础数据。开展食物消费量调查、总膳食研究和人群生物样本监测,实施毒理学计划。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组织开展食物消费量调查等风险评估基础性工作。二是着力研发新的评估技术方法。借鉴国际经验,建立基于疾病负担和预期寿命的定量综合评估模型,探索研究生态环境-食品安全-食品营养-人群健康的内在联系和共性指标。结合《国民营养计划》开展健康影响的风险-受益评估等技术研究。三是提高未知风险识别能力。建立未知风险的识别和排查关键技术,开展新型风险隐患评估研究。依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和32个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标准研制实验室。四是扎实有序开展评估工作。系统开展食品中25种危害因素的风险评估,逐步开展食品安全限量标准中重点物质的再评估,提出标准制定修订、风险控制和食品安全治理咨询建议。
专栏3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基础平台建设工程 |
一是建设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基础平台;二是开展总膳食研究、食物消费量调查,实施毒理学计划,完善国家风险评估相关基础数据;三是开发危害评估、生物监测、膳食暴露所需数据的采集技术和方法研制评估模型;四是依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和32个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标准研制实验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