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服务指南消费指南  服务热线:400-8269-121

长三角营养保健产业联盟浙江省协会上海协会江苏省协会江西省协会安徽省协会台湾产业馆地方站浙江站上海站江苏站江西站安徽站

您当前的位置 :健康资讯 » 政策信息

质检总局发布“十二五”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状况

2016-06-29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对于上述检出的不合格食品,各地检验检疫部门均按照有关规定做了退运或销毁处理,未进入国内市场。有关详细信息在质检总局网站上予以公布,欢迎大家查阅,并提出宝贵意见。
  
  (四)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大。
  
  “十二五”期间,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通过采取加严检验、限期整改、暂停进口、列入“黑名单”等多种措施,对违法违规企业实施“最严厉的处罚”。五年来,将204家违法违规的境内外食品生产企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对检出禁用兽药莱克多巴胺的美国15家猪肉企业采取了暂停进口措施;对检出传染性鲑鱼贫血症(ISA)病毒的挪威三个地区的三文鱼部分产品采取暂停进口措施,有力地保障了进口食品安全。
  
  (五)共治格局进一步形成。
  
  根据进口食品供应链国际性、责任主体复杂性以及跨境监管局限性等特点,积极推进食品安全国际合作,构建国际共治新格局。“十二五”期间,着力加强与国际组织的合作,主持APEC食品安全合作论坛,积极参与WTO、CAC、OIE、IPPC等国际组织活动,引领食品安全国际规则的话语权,推动食品安全多边合作,共同遵守好国际规则。着力加强政府之间的合作,“十二五”期间,质检总局与全球主要贸易伙伴共签署99项食品安全合作协议,截至目前,共与70多个国家或地区签署189项食品安全合作协议,妥善解决了一系列进出口食品安全问题。着力加强政企之间的合作,大力指导进口商实施进口食品质量自主检查,大力推动进口商对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质量审核,敦促境内进口商、境外生产商及出口商这些市场主体落实进口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十三五”时期,质检总局将继续按照“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以及“加强食品药品进口监管”的要求,紧密围绕“实现进出口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总体目标,坚持质量为本、安全第一、改革当先,全面实施“进口食品安全放心工程”,继续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张图读懂“十二五”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状况.jpg

扩展阅读

相关资讯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121健康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121健康网所有。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填写Email地址,试阅行业信息专报:

公众号头像 health121

121健康商城是长三角营养保健产业联盟健康产品服务平台的服务窗口之一。健康产品100%正品,厂家直供,专业营养师分享。

微信“扫一扫”立即关注

微信号:health121qjd

不良信息举报 中国网信网 网警 可信网站
 
QQ在线咨询
邮箱
咨询热线
400-8269-121
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