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二五”期间进口食品贸易情况
“十二五”期间,我国进口食品贸易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增长迅速。据WTO数据统计,2011年我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一大食品进口市场。“十二五”期间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共检验检疫进口食品479.1万批、1.6亿吨、2203.2亿美元。5年间,进口食品贸易额增长22.6%,年均增长率达5.2%,进口食品与百姓生活愈加息息相关。二是来源广泛。“十二五”期间,我国从202个国家或地区进口食品,进口食品贸易额列前五位的是:东盟、欧盟、美国、新西兰和巴西,其中仅东盟就占四分之一。三是种类丰富。进口食品的品种几乎涵盖各类食品,其中进口油脂及油料类、水产及制品类、乳制品类和肉类的贸易额约占我国进口食品贸易总额的7成。四是占比增大。“十二五”期间,进口食用植物油、乳粉、肉类、水产品等四类大宗产品进口量分别为1.1亿吨、601.4万吨、1296.2万吨、2000.1万吨,分别占国内供应量的30%、20%、3%、7%左右,占比有所扩大。五年间,婴幼儿配方乳粉进口量从2011年的5.7万吨增长至2015年的17.6万吨,增长2倍以上。
二、“十二五”期间进口食品安全状况
“十二五”期间,进口食品安全监管面临着诸多新的挑战。进口食品数量增长使得监管责任愈加重大,食品供应链更加国际化使得监管环节愈加复杂,全球食品安全问题频发使得监管任务愈加艰巨,涌现一些新的新兴业态使得监管机制创新愈加迫切。面对严峻的挑战和纷繁复杂的形势,质检总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坚守安全底线,不断完善监管体系,有效保障了进口食品安全。
(一)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十二五”期间,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开展进口食品安全治理体系顶层设计,制修订6个部门规章,出台36个规范性文件,形成了较为健全的进口食品安全法规体系,促进了进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