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食品安全风险会商和预警交流机制,整合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和食用农产品风险监测、监督抽检数据,加大分析研判力度,提高数据利用效率。
加强应急工作,健全突发事件信息直报和舆情监测网络体系,拓展风险交流渠道和形式。
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公开行政许可、监督抽检、行政处罚、责任追究等信息。
改革进口食品口岸检验监管机制和出口食品监督抽检制度。
五、突出重点问题综合整治
制定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突出问题和监管措施清单。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的注册管理。
继续加强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白酒、调味面制品、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等重点产品的监管。
着力整治非法添加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突出问题。
开展进口食用植物油、养殖水产品、肉类、酒类等重点产品专项检查,对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开展全面检查。
妥善做好污染粮食收购处置工作,防止流入口粮市场。
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规范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开展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开展旅游景区、铁路运营场所等就餐重点区域联合督查。
规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和互联网食品经营。
六、严格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培训考核、风险自查、产品召回、全过程记录、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加强覆盖生产经营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控措施。
实施食品进口商对境外企业审核制度,严格实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
开展食品相关认证专项监督检查。继续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和分级管理。推动建立企业责任约谈常态化机制。
督促和指导企业依法建立肉类、蔬菜、婴幼儿配方乳粉、白酒、食用植物油等重点产品追溯体系。
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开展食品安全承诺行动,完善食品安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七、保持严惩重处违法犯罪高压态势
以查处走私冻品、利用餐厨和屠宰加工废弃物加工食用油、互联网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等案件为重点,强化部门间、区域间案件移送、督办查办、联合惩处、信息发布等沟通协作。
加强对违法线索、案件信息的系统分析,及时总结共性问题,依法严打行业“潜规则”。继续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制假售假、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大重点案件公开曝光力度。
八、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编制国家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加大政策支持,强化保障措施。研究编制国家食品安全中长期战略规划,提出发展目标、重大任务、综合保障措施,明确实施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