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宣传发动,激发维护食品安全的群众力量。近年来,公安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以推动源头治理、应对互联网食品犯罪为主题,先后成功举办了两届食品安全刑事保护论坛,进一步凝聚了各方共识,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同时,注重发挥新媒体的作用,充分依托公安机关网站和公安微博、微信群,大力宣传打击食品药品犯罪的有关情况,广泛发动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仅公安部主办的以打击食药犯罪为主题的微博“打四黑除四害”已有3000多万粉丝,2015年蝉联全国政务微博第一名,在打击防范犯罪、维护食品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侦破的食品犯罪案件有80%以上是根据群众举报和公安机关主动摸排发现的。
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半年多来,公安机关打击整治食品安全犯罪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但由于食品安全法实施时间不长,一些配套的执法机制、执法制度、执法力量等尚未及时跟进到位,工作中还面临着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比如,由于缺少配套条例和具体裁量标准,对一些严重违法情形适用行政拘留的手段运用不够;行政执法部门向公安机关主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比例还有待提升;具体执法办案实践中鉴定机构难找、鉴定意见难出、鉴定周期过长等问题在一些地方仍然突出,涉案物品处置难问题还普遍存在;公安机关专业侦查力量不足,发现打击能力还不适应,等等。为此,我们建议:一是尽快出台具体实施条例,进一步细化裁量标准,切实用足用好必要的行政拘留等手段;二是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食品安全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实时录入行政处罚信息和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信息,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切实解决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降格处罚等问题;三是进一步畅通鉴定检测绿色通道,明确涉案物品处置的主体责任、处置程序,为案件侦办工作有序开展提供有效保障;四是切实加强食品药品犯罪专业侦查力量建设,配齐配强专业人员,强化装备经费保障,着力提升打击食品犯罪的专业化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德江委员长和各位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这次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全力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这次执法检查,扎实推进食品安全法的深入实施,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创造更好的法治环境。
(作者系公安部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