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法宣传贯彻
大力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培训,提高法律适用能力。敦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学法用法,强化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关键岗位的法律知识培训。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平台、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
(二)加快构建统一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加快推动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切实维护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专业性、系统性和独立性。建立职业化食品检查员队伍,充实基层检查力量,强化基层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目前,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正在与有关部门协商,拟就加快完善统一权威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形成一致意见,以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也请全国人大给予关注和支持。
(三)加快完善食品安全配套规章制度
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加快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修订。指导督促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快食品安全地方立法进程,确保小作坊、小摊贩等监管有法可依。抓紧食品安全检查员、食品标识管理、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功能目录、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等规章制度的制修订。
(四)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企业主体责任
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加强日常检查、飞行检查和体系检查,强化抽样检验,敦促生产企业将法律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健康检查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等各项义务落实到位。
(五)推进打击食品药品犯罪的法律制度完善
正在与高法院、高检院、公安部协商,推动生产制造、运输销售中掺假、假冒、贴牌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直接入罪,加大对违法自然人的法律处罚力度。研究对网络食品药品违法行为追究相关网络第三方平台开办者的法律责任,促使其切实承担起对网络食品药品经营者的资质审查,以及防范假冒伪劣、产品欺诈等行为的义务。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的统一部署,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四个最严”的要求,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公众饮食安全。